他得趕緊趁著人還沒醒的時候,趕緊帶之前找好的房子去。
這一帶,他其實很熟悉。
劉世賢十歲之前也是生活在這裡的。不過那個時候,他不叫劉世賢,而是叫劉狗蛋。
因為他媽說,賤名好養活。劉世賢這個名字還是他親爹後來給他改的。
他媽徐敏是紅旗大隊的一個寡婦。帶著他在村子裡艱難的生活到十歲。
那些日子裡,他所有的生活都充斥著苦難。
他的媽媽並不像其他孩子的媽媽一樣對自己的愛護關心。能不對他動手,已經算是難得的關愛了。
他不止吃不飽飯,還會被村裡的其他孩子欺負。
因為他不止沒有爸爸,也沒有一個愛他的媽媽。
所以,他從小就學會了察言觀色溜須拍馬坑蒙拐騙這些生存的必備技能。
磕磕絆絆的長到了十歲。他終於見到了自己的爸爸。
那一身沒有補丁的整潔乾淨的衣服,還有擦的油光鋥亮的皮鞋,都是在他的生活裡從來沒有出現過的。
那個比村長看起來都氣派的男人,沒有說多餘的話,隻是把他們母子從紅旗大隊接到了京城。
他那時候以為他的好日子總算是要來了。
京城啊,那是多少人都夢寐以求的想要去的地方。而他就這樣輕輕鬆鬆的就來了。
可惜,他的夢,並沒有持續多久。
已經十歲的他,其實已經懂得非常多的事情了。
比如,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其實是私生子。
他的媽媽徐敏當年在紅旗大隊已經是結了婚的人,隻是運氣不太好。丈夫早早就沒了。
就在她想著怎麼繼續生活下去的時候,紅旗大隊來了一位領導。
領導是到生產一線指導調研工作的。
徐敏看領導身邊沒帶什麼人,就主動的攬下了給領導做飯的活兒。在有意無意的接觸中,她竟然真的跟這個領導發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這時候,離她當寡婦還不到一個月。
當初村裡同意她去給領導做飯,一方麵是覺得她一個寡婦不容易,想幫助幫助她。另一方麵也是覺得她是新寡,身上還帶著孝。不會傳出什麼不好的閒話。
畢竟一共也做不了幾天的飯。
誰能想到徐敏還有這樣的本事呢。
一共就做了三四天的飯,這期間不可描述的事情發生了好幾回。
徐敏原本是想著能跟著一起走的,沒想到,時間一到。那位領導沒有絲毫留戀的走了。
不過,走之前,那個領導給她留了一點錢。
也不知道是因為良心發現,還是故意留下的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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