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杜雨薇給我講過一個人。
那個人是個11歲的小男孩,當年,這個小男孩也是給我續命的那七個人之一。
但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呂正先沒有一開始就殺掉這個小男孩,而是先帶回家關了三天。
這三天,杜雨薇一直跟那個小男孩待在一起。
我記得她說過,那是她父母死後,她生前,人生中最開心的三天。
後來那個小男孩被呂正先帶走,從此杜雨薇便再也沒見過他。
那個小男孩比杜雨薇大五六歲,叫李浮光。m.y.
她叫他浮光哥哥。
他叫她妹妹。
就在剛才,我聽到了這個稱呼,我聽到杜雨薇叫我浮光哥哥。
李浮光,當這個名字再次浮現在我腦海裡的時候,我腦子裡忽然多出了很多陌生的記憶,那是屬於李浮光的記憶。
其中有一段記憶,是我媽接我放學回家,在一個偏僻小路上的時候,一輛麵包車停了下來,從車上衝下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是呂正先。
他抓著我媽的頭發,狠狠撞在樹上,把我媽撞暈了過去。
後來……後來他把我抱上了車,車上開車的是一個女人,那個女人我也認識,是李秀梅。
第二段記憶:我被呂正先帶回了家,我很害怕,他在車上把我毒打了一頓,我隻要哭出來就會挨一巴掌,後來我不敢再哭了。
那個家裡麵,有一個小女孩,她叫小靜,她比我還要小,見我害怕,她一直在安慰我,她跟我在一起待了三天,我始終不知道她的全名叫什麼,知道她叫小靜。
那三天,正是因為有她在,我好像沒那麼害怕,我就像掉進大海裡的人,在即將溺亡的時候抓住了一塊浮木,那塊浮木不能把我帶上岸,但卻能給我一絲安全感,讓我不至於沉下去。
而那個小女孩,就是那塊浮木。
我年紀比她大,她叫我浮光哥哥。
她比我小,我叫她妹妹。
我們這一生的交集,就隻有三天,三天過後,呂正先要帶我走。
我不知道他要帶我去哪,但我有預感,我好再也見不到那個小女孩了,我覺得我可能有危險。
於是我又開始害怕,開始恐懼。
臨走的時候,她給了我一個棒棒糖,說等我回來。
那根棒棒糖塞進了我嘴裡,我突然就不感到害怕了,那塊浮木又把我托了起來,我知道它不會讓我沉下去。
可現實是殘酷的,呂正先不會把我還給我媽,那他會帶我去哪兒。
他帶著我去了一個偏僻的小房子裡麵,那房子裡有兩個男人,一個青年人,一個老年人。
而且,還有一個跟我同齡的孩子,隻是那個孩子已經死了。
那個孩子就像睡著了一樣,他叫陳墨。
我是被抓來給他續命的。
我的命運早就被人注定好了,但臨死的那一刻,我竟然沒有對死亡的恐懼,我想的是,我回不去了,那個小女孩還在等我。
直到呂正先割了我的脖子,給我放血的那一刻,我還在想,我回不去了。
我根本就不是陳墨。
我是李浮光。
我……我從來都不是七死換命的受益者……
我是受害者!
我望著躺在地上,已經奄奄一息的杜雨薇,頓時涕淚橫流,大聲哭嚎了起來。
“我回來了,我回來了,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