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專家!
在超世界的一個月裡,因為在啟啟中文網上發布的《異族劫難》,先前的五十萬定時發布的存稿已經快要用完了,所以淩飛把剩下的書稿全部複製到存稿,小說還是被設定在網上定期更新,所以,預計每個月能給淩飛創造一千元的訂閱收入,至少可以繳納住宿費了。
有了訂閱收入,其實也是說明了,淩飛在超世界的站上積累了一定的讀者群,所以,淩飛還要繼續發布新的小說,不僅是為了滿足自己在超世界生存的需要,而且也是回饋這些讀者們。於是,淩飛開始著手第二部小說的籌備。
淩飛打算,到時候還是像發布《異界劫難》那樣,把《全球鬥武》發布到超世界的站啟啟中文網上,同樣,等到發布《全球鬥武》的時候,其作者名,就是淩飛在超世界的啟啟中文網用的作者名,也就是淩飛在發布《異界劫難》的時候,用的作者名。
所以,回到本世界後,在讓潘玉潔和一芯公司訂購新的芯片改造設備的同時,淩飛讓張蜜聯係一下《全球鬥武》的版權方,月亮傳媒文化公司,然後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與之洽談小說的轉載授權。
淩飛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去洽談電子書轉載版權的買賣,這在月亮傳媒文化公司的客戶群中,算是新的客戶類型,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手機的軟件運營商,或者是和手機簽訂了協議的閱讀類門戶網站等等,才會找到小說的版權方洽談版權買賣。
但淩飛之所以還會用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去談,主要是他發現,虛擬vr眼鏡的顯示屏也可以顯示電子書。隻不過是,用vr眼鏡看小說自然不比用手機方便,所以,估計用vr眼鏡看小說的用戶群,比不上用的用戶群。但儘管如此,淩飛覺得,月亮傳媒文化公司作為一個版權方,隻要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能夠出價,他們總不會拒絕。
而購買轉載版權,淩飛出的價格,雖然比不上手機軟件商的出價,但是也還是給了一個誠意價,作為對小說作者的支持。
不過,淩飛並不隻是為了第二部小說《全球鬥武》而來的。事實上,淩飛一直記得,從發布小說這個事情開始到現在,他隻是從本世界的點點中文網上全本訂閱了《異族劫難》,並拿去超世界的啟啟中文網去發布,但由始至終,《異族劫難》的轉載版權,他也還沒有拿下。
所以,這次,對於同一個小說作者的新老兩部作品《異族劫難》和《全球鬥武》,淩飛想跟它們的版權方,月亮傳媒文化公司,一次性買下它們的轉載版權。
或許因為超世界虛擬vr眼鏡的數量不多,所以月亮傳媒文化公司對成交價也沒有太強硬的態度,隻當作多一個合作渠道,最後雙方成交的電子版價格很便宜。
最終,淩飛隻花三萬元,就買到了《全球鬥武》和《異族劫難》的轉載授權。
當然,月亮傳媒文化公司願意用這麼低的價格成交,也並非全無條件,協議要求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承諾,《全球鬥武》和《異族劫難》的電子版權,僅限於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虛擬vr眼鏡使用,而轉載版權的使用範圍,也僅限於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虛擬vr眼鏡所自帶的觀影軟件上。
淩飛不知道,小說的原作者,和月亮傳媒文化公司之間的分成協議具體是怎樣規定,月亮傳媒文化公司收到他的轉載版權費後,會給原作者多少,但淩飛能做到的就是,他不會在本世界濫用這個版權,更不會盜版。這不隻是口頭動作,在實際行動上,也要堅決反對盜版,讓作者的知識產權能夠被保護。
淩飛買下了《異界劫難》與《全球鬥武》的電子書轉載版權後,擁有版權的月亮傳媒文化公司,還很有生意頭腦地,以優惠價格向超世界公司繼續推銷其它已經完本的暢銷電子書,但淩飛沒有馬上接受,隻是回複對方,表示以後再作考慮。
因為,淩飛並不是想要在本世界和超世界之間隨意搬運小說隻為賺錢的,每一部被他選中的小說,他至少首先是讀者,看過真的喜歡,或者題材真的適合,他才會加以考慮,他不想泛濫成災一樣地複製小說,那樣對小說和作者都很不尊重。
搞定了小說轉載版權的事情後,接下來,一芯公司的新改造設備運到工廠來了,淩飛就指示幾名員工把改造設備安裝在車間裡。
等到淩晨時分,工廠裡四下無人的時候,淩飛才把升級版虛擬固件安裝進這套全新的改造設備裡,作為改造芯片所需的封裝。
超世界工廠倉庫裡有lx12,淩飛拿出來100枚,直接改造,然後收好,拿上vr眼鏡的材料,去實驗室,手工組裝了一個虛擬vr眼鏡,自己親自試驗。
淩飛想了想,特意選了一個對畫麵質感要求較高的視頻,也就是國內一個很著名的美食節目的節選,叫做舌尖上的大唐,並嘗試去觸摸視頻裡的食材。
試驗效果不錯,不同的物品,還真能給人不同的觸感,並且都稍微有些變化,和現實中人類對對應物品的五感相近,比如,淩飛嘗試靠近火爐裡的火,還真是有一點熱的感覺。淩飛的大腦似乎在告訴淩飛,爐火是熱的。不過,觸感是更真了,但這個火是無法傷害到人體,也就是說,不僅能給人真實觸感,但又對人體無害。
淩飛徹底放心了,作為一名技術研究員,他必須確保產品的操作安全性能。
雖然這個測試,本不應該由淩飛親自來操作的,但公司目前技術人手還是相對匱乏,淩飛隻能親自上陣,隻不過,能夠親自試驗,感受到預想的效果,並且確定產品的安全性,淩飛還是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