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張小花的父母黑沉著臉從隔壁村回來,彆人跟他們打招呼,他們也不理會,一言不發的回了家。
長安了解了一下情況,結果跟預想的那樣,吳嬸子執意告張小花耍流氓。
就算張小花父母願意把張小花嫁給傻大個,但是吳嬸子根本就不願意要這個兒媳婦。
在看到張小花父母是什麼德行後,她就更加堅定不能跟張家人扯上關係。
如果吳寶柱真的娶了張小花,以後的日子過得肯定雞飛狗跳,最重要的是,張小花怕是個不安份的,她不是真心實意跟吳寶柱過日子,以後吳寶柱頭頂不得綠成一片?
吳家人咬死了張小花耍流氓,公安同誌半信半疑,一個正常女同誌,她會大老遠跑來對一個傻子耍流氓,怎麼這麼玄幻呢?
張小花的事半天不到就在村裡傳的沸沸揚揚,會傳這麼快還要歸功於來村裡調查的公安同誌。
他們走訪一圈下來,有好幾個人看到張小花半夜出村了。
“我本來還想問她去哪裡呢?她走的太快,我沒攆上”。
“她身邊還有其他人嗎?”公安同誌拿著筆一邊記錄一邊問。
村民想了一下,“沒有,真的就她一個人,昨天晚上的月亮特彆亮,我不會看錯。”
公安同誌一連問了好幾個人,得到的都是相同的說辭。
實際上他們看到的都是高三製造出來的幻象,等的就是公安來村裡走訪。
無論是隔壁村,還是杏花村村民的說辭,都是在證明是張小花去了吳家,對吳寶柱耍流氓。
公安同誌還是很負責的,他們並沒有馬上定罪,而是反複調查取證,但是證據都是指向張小蘭耍流氓。
因為吳家人不願意和解,更不願意讓吳寶柱娶她,張小花被判了流氓罪,不過她沒有吃槍子,而是送去了勞改場。
這比殺了張小蘭還難過,她在家有張父張母護著,她都沒上過工,被發配到勞改場做最艱苦的工作,不用懷疑,她肯定不可能活著出來。
勞改場可不僅僅有辛苦的工作,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麵,懂得都懂。
高三隻要不回京,不跟京城那邊聯係,他在這個位麵的任務就算是完成了。
長安懶得隱身了,村裡那些白眼狼有倒黴符加持,他們會倒黴到死,這樣算是不得好死吧?
高三找了個時間跟大隊長請了假,獨自去了縣城,回來時就帶了個四五歲的小女孩回來,他跟大家介紹長安,“這是我妹妹,以後都跟我生活在村裡”。
方伯和白裘看到長安的長相瞳孔微縮,也隻是瞬間就恢複了,若不是長安一直注意著他們,她也發現不了。
他們沒有找長安確認什麼?都默契的沒有提她,生活一如既往的忙碌,隻是杏花村接二連三出事,從來沒消停過。
村民們看長安有點眼熟,可是又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是長安弱化了他們的記憶。
她做不到像她老六爹那樣篡改記憶,隻能做個弱化。
不知道她爹啥時候回來?都快半個月了怎麼還不回來?還挺想他的,之前想著一個人出去浪,現在她爹讓她一個人浪了,她又不習慣了。
長安托著下巴歎了口氣,她坐在田邊的樹蔭下看著高三乾活,大樹後麵傳來沈唯的聲音,“王嫂子,昨天傅知青去了城裡拿信和彙款單,你知道嗎?”
“他沒告訴我,謝謝你小唯”,王寡婦是真心感謝,她巴著傅苟可不是為了他這個人,當然是為了他的錢,圖他能幫她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