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閣下有什麼意見?”沈思齊被人擾了雅興,沒了寫字的興趣,緩緩站起身來。
他知道,隻要彆人看到他瘸腿的樣子,便會在心裡嘲笑他空有外皮,實無內裡。
他不是女人,皮囊再美好,也不可能以色侍人,男兒本就應該誌在四方,大鵬展翅,轟轟烈烈闖一番事業。
許多人在看到他瘸腿之疾時,都會在內心嘲笑他是個廢物。
他的父親,三個哥哥,在戰場上所向披靡,立下赫赫戰功,唯獨他,在府中,日複一日,無所事事。
所幸他性子淡漠,又得白鶴觀的白無一道長點化,才不至於就被這不公平的世道,折磨瘋了,更有可能,會走向極端,墮入魔道,永不翻身。
“瘸的?”孤圖南皺了下眉頭,突然想起來了,“你是沈四郎?”
他記得,沈重的小兒子,是個瘸子。
“男兒本該有鯤鵬之誌,扶搖直上,卻有一副殘缺的臭皮囊,一事無成,還被認為女兒郎。”沈思齊嘲笑自己一番,神情之中,並無太大波瀾。
他向孤圖南輕輕彎腰作揖,準備轉身離開。
“等下,四郎,如果我讓你做我執筆呢?”孤圖南連忙出聲說道。
“你不嫌棄我是瘸子?”沈思齊聽了,身子停頓了一下,問道。
之前沈重也幫他找過一些差事,但當大家聽到他是瘸子,也不怕得罪沈重,都找各種理由推脫了。
在這個審美要求這麼高的時代,他的瘸腿,就像一塊腐泥,人人皆退而避之。
“蛟龍失水,鳳凰落架,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就是那顆明珠,再者,執筆顧名思義就是拿起筆記錄,你瘸的是腳,又不是手。我剛看了你的字,落筆剛勁有力,字體靈活柔美,不比一些沽名釣譽的書法家差。”孤圖南說的時候,雙眼依舊肆無忌憚地盯著沈思齊看。
大家喜歡賞花,賞景,看美人,不就是因為美的事物和人,都能讓人心情愉悅。
如今,這麼好看的人放在自己眼前,孤圖南怎麼會舍得放手。
第一次聽到有人欣賞自己才華的沈思齊,此時內心百味雜陳。
“怎麼?可敢來嘗試下?”孤圖南問道。
“我想請問下,府上是?”沈思齊還不知道對方的來頭。
“安北府。”
沈思齊聽到安北府,眉頭微蹙。
“我聽聞大皇子,向來喜好男色。”沈思齊聽說過孤圖東不少花邊消息,生怕兄弟倆的癖好相似。
“放心,我不是我哥,我對男人不感興趣。”孤圖南趕緊表明清白。
“隻做執筆。”沈思齊很認真的強調一遍。
“是,君子一諾千金。”孤圖南非常認真地說。
沈思齊看著這個眼裡有星星的男人,思索了片刻,便對孤圖南作揖道:“四郎必當鞠躬儘瘁,還二殿下知遇之恩。”
孤圖南一不小心又想起了之前與沈思齊相遇的場麵。
他伸了下懶腰,坐直身子說:“要不是你,本殿下也不想聽這些無聊之事。”
“對了,四郎,你說,你爹還有沒有可能續弦?”孤圖南一直覺得沈家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女兒,這麼好的相貌,不用來生女兒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