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後,洛克拿了一隻budlight啤酒站在陽台晾乾頭發。
喝完啤酒後,他返回房間,將窗簾拉好,開始變裝,他按照格蘭公寓裡一個亞裔的模樣給自己易容了。
他剛剛去陽台就是觀察有沒有人監視他,上次湯姆威廉姆斯的監視給他留下了陰影,他都猶豫要不要換一個不容易被監視的房間。
想不到湯姆威廉姆斯這個家夥還有這麼感性的一麵,很明顯,知道哈德托馬斯的真實身份後,湯姆威廉姆斯對這個案子變得意興闌珊,這才說了一番莫名其妙的話。
也是,費爾蘭阿方斯是個十惡不赦的垃圾,那殺他的人是什麼?
自然就是為民除害的英雄了,那這個案子再查下去還有什麼意思,難道真的要將那個殺手找出來啊!
所以他才說正義是一坨狗屎。
可憐的家夥,應該是看到了太多黑暗的東西,所以才變得憤世嫉俗滿口毒舌,將自己變成令人厭惡的人。
半個小時後,一個戴著近視眼鏡穿著灰色連帽衫的亞裔年輕人走出格蘭公寓。
洛克沿著馬路走了一段路,最終選中了一輛老款的福特福克斯,在l4的汽車駕駛和l2的開鎖技能下,這輛車完全就是他,毫不費力地鑽進車裡。
他的手上戴著一雙仿人皮手套,不仔細觀察根本就發現不了,雖然靈活性比不了乳膠手套,但是乳膠手套太引人注意。
二十分鐘後,洛克將車停在特洛夫地鐵入口,他走進地鐵,在地鐵衛生間再次變裝,依然是亞裔麵孔,不過衣服和眼鏡都換了。
這次是卡其色的休閒西裝配牛仔褲,身材也胖了一圈,頭上帶著黑色洋基隊棒球帽。
他從地鐵的另一個出口出來,又選了一輛灰色雪佛蘭科魯茲,這才一路飛馳,朝聖蓋博穀東區駛去。
是的,他今晚又要去華人區買東西,按理說最好是換一個地方,不過他對自己的易容變裝術有信心。
洛克被白天的案子刺激到了,他突然意識到他好像有些太苟了。
他已經不再是以前的謹小慎微的清道夫了,他可是有係統加持啊。
除了享受全新的人生之外,他應該做點更有意義的事情。
那位殺手,應該是屬於替天行道,這樣的人,在中國稱作俠客。
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他若是知道哈德托馬斯,呃,費爾蘭阿方斯的所作所為,應該也會將他嘎了,就如他之前順手將阿瓦迪亞給殺了一樣,因為這些家夥不配繼續活著。
這樣一想,洛克就覺得他的準備工作還不夠,他還缺一把沒有登記的槍,或許也可以弄一把自動步槍。
還有買一些藥品以及變裝的裝備也要補全一點,比如衣服至少要備五個風格的。
還有假發,若是能買到假發更好。
洛克對那個殺手很好奇,很顯然,殺手先找到了那位cia退休清道夫,從對方口中知道了費爾蘭阿方斯的信息。
那麼,接下來還會繼續死人嗎?
cia退休的清道夫,腦子裡的資料絕對不會少。
而cia安置在洛杉磯秘密證人類似費爾蘭阿方斯這種十惡不赦的,也絕對不他一個人。
不過cia應該也不是傻逼,費爾蘭阿方斯死了,他們應該會警覺,將其他的秘密證人轉移的。
抵達華人區後,洛克將車停在馬路邊,他摘掉帽子,走出汽車,一會兒就混入滿大街的華人之中。
混入同族裔的人群之中,更利於變裝,這也是為什麼他喜歡來聖蓋博的原因。
十分鐘後,洛克又換了一副麵孔,麵孔蠟黃,渾身散發著煙味,也換了一身行頭,整個人氣質迥異,變得狠厲凶狠,生人勿近。
化妝升級到l3大師後,變裝越來越得心應手了,而且妝容也更加精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