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誌遠把三位小姑娘叫到一起,問道:“你們三個誰會武功?”李賽鳳立馬回道:“我會,我從小練過武功。”溫碧玉和曾華倩都同時搖了搖頭說道:“我不會。”王誌遠轉頭同杜琪峰道:“峰哥,給介紹個武術指導,訓練她們三個幾天,這部電影的武打動作很多,給她們訓練下,到時候拍的時候李賽鳳打戲多一點兒。”杜琪峰點點頭:“好的,我找一位,到時候帶過來給你。”
王誌遠聽了後,轉過頭來對三位小姑娘說道:“你們三個試戲合格了,但是要拍這部電影需要和我的電影公司簽約,如果你們自己和家人同意,三天後,來我這裡簽約,如果不來,我們就換人了,記住了嗎?”三個小姑娘點點頭,說道:“知道了,我會來的。”
電影的主演定了,下麵就是成立一家電影公司了,正好這天王晶拿著寫好的劇本來找王誌遠,:“阿遠,這是寫好的劇本,你看看,有需要改的嗎?”“這麼快,拿過來我看下。”王誌遠心到不愧是香江有名的快槍手,王誌遠接過劇本,快速的翻看了一下,“嗯,沒什麼問題,阿晶你有認識的要開不下去或者想要賣掉的電影公司的人嗎?”
王晶聽到王誌遠的問話,愣了一下,“怎麼,你要收購一家?”“是啊,現在劇本寫好了,導演,演員基本都就位了,剩下的就是公司和場地了。”王晶想了一下,說道:“之前好像有朋友提過,我在打聽打聽。”“麻煩你了,阿晶。”王誌遠說道。
下午,王晶就給王誌遠介紹了三家有意出售電影公司的賣家,這個時代小電影公司非常多,而且之前大伯給他講過在香港注冊公司非常簡單,除了金融、保險還有銀行這些特殊行業需要申請特殊牌照外,其他公司都可以跨行業經營任何合法業務。
王晶把三家公司的情況介紹了一下,最終王誌遠決定收購了一家叫做興盛電影的公司,這家公司就開在九龍的大廈裡麵,之所以選擇它,因為這家公司電影設備比較齊全,而且價格便宜,連帶著到年底的房租一共花了八萬塊。很快王誌遠就和賣家簽訂合同,連帶著將公司名變更為星娛娛樂。等新公司的事兒弄清了,王誌遠就和杜琪峰,王晶還有陳玉蓮讓他們告訴三個小姑娘及他們的家人,明天簽約來九龍大廈的星娛娛樂這裡。
王誌遠和大伯說了要搬出去住的想法,“嗯,你現在有了自己的事業了,出去住了也好,記得有時間多來家裡看看。”王有才說道,“會的,而且我想就在無線電視台附近住,會經常來打攪大伯你們的。”王誌遠笑著說,“哈哈,你小子...去吧”王有才聽了,揮了揮手對他說道。
房子找的還是很快的,就在廣播道上無線電視台的公寓附近,租了三套房子,一套是自己住,另一套是給大哥王誌強的,他自己也有了穩定工作,最後一套主要是溫碧玉和李賽鳳一起住。
李賽鳳的情況和溫碧玉差不多,聽杜琪峰介紹,李賽鳳的父母很早就離婚了,還是小小年紀的李賽鳳跟隨父親來到了台灣,幫助父親養家勞動,每天一大早就要跟隨父親出去擺攤賺錢,在一旁負責幫忙炸油條。雖說李賽鳳出生在一個分裂且貧窮的家庭,值得慶幸的是她的父母都還算疼她。父親看女兒喜歡武術,在那樣的條件下還是支付了高昂的學費讓她去學習。而她13歲去香港看望母親的時候,母親對女兒也很疼惜,把她留了下來。
不過那種刻在骨子裡的“重男輕女”,讓母親覺得女孩子讀書沒有什麼用,不如出去工作賺錢。很有主見的李賽鳳不願意放棄讀書,半工半讀也要供自己把書讀完。也就在這時候杜琪峰認識了她們母女,聽到王誌遠要拍霹靂嬌娃,杜琪峰也就想到了李賽鳳,覺得她很適合,就推薦她進了劇組。星娛娛樂,王誌遠剛到公司沒多久,李賽鳳就帶著她的母親來到了公司。
王誌遠一看李賽鳳的母親雖然三十多歲了,但還是一位美人,並有著成熟的味道,隻是可能生活不太如意麵容有些憔悴。“大姐,你請坐,阿鳳和你說了我們電影的情況,隻要拍這部電影就有三千塊可以拿,而且公司有員工宿舍,平時上學,有戲拍的時候在拍戲。這是合同,你看下。”
李賽鳳的媽媽拿過合同看了起來,當看到簽約年限的時候,說道:“十年是不是太長了?”王誌遠說道:“大姐,你看她上學的時候我們也是發著工資的,如果簽的時間短,我們花了這麼大力氣培養出來了,她合同到了,也成名了,不是我們公司的人了,你說呢?”李賽鳳的母親看了一眼李賽鳳說道:“阿鳳,你怎麼想,我知道你一直有自己的主意?”李賽鳳看了一眼王誌遠,見他盯著自己,臉上不由得紅了,說道:“我願意簽遠哥的公司。”“好,既然你決定了,將來可不要後悔。”說著,在合同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然後對王誌遠說:“阿遠,你和阿峰是好朋友,我也相信你,希望你多多照顧我家阿鳳啊。”王誌遠接過合同說道:“大姐,你放心,我會好好照顧她的。”
搞定了李賽鳳,王誌遠鬆了一口氣,心想算是開了一個好頭,而接下來溫碧玉那兒也是很快就搞定了,她的家裡本來姐妹有多,現在有個公司能供她上學還每個月發工資,就更加願意了。
但是等到中午,曾華倩和家人一直沒有來,王誌遠心裡也有些不安了,在辦公室裡走來走去。這時候一個中年男子帶著曾華倩進來了,王誌遠看到,立馬招呼他們坐下。曾華倩的父親說道:“王先生,阿倩非要來你公司拍戲,阿晶我也是認識的,我想先看看你的合同。”王誌遠把合同遞給他,曾先生拿過合同看了起來,等看到年限是十年的時候,立馬站了起來,拉著曾華倩說:“走,王先生十年絕對不行。”
“曾先生,十年是基本要求,無線也是十年,而且和阿倩一起來的小姑娘已經簽了,合同在這兒。”王誌遠揚了揚手裡的合同。曾華倩一看李賽鳳她們已經簽了,更賴著不走了,最後他父親拗不過她,也簽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