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了個故人罷了,想起了一些往事,有些傷感,明天就好了。”
“真的嗎?誰呀?我認識嗎?”
“你上哪兒認識去?算了,你彆管了,人家對我有,救命之恩。”
“今天發生的事,也算是還了,行了,彆操心了。”
“走,回去吃飯吧。”
“哎呀,著什麼急呀,你的事說完了,我的事還沒說呢。”
“你有什麼事啊?公司的事不都已經處理完了嗎?按部就班不就好了。”
“啊,就行你有事兒,就不行我有點事兒。你咋這麼霸道呢?”
“你可彆冤枉我,我沒這麼說過,有事就說唄。”
“是這樣的,這個月末,我爸他找咱們回去吃飯。”
“這老爺子,又鬨什麼妖啊?好不蔫的,怎麼想著找咱們回去吃飯?”
“張浩,你怎麼說話呢?我爸現在他都那麼大歲數了,想見見兒女怎麼了?”
“行,當我沒說,要見就見唄,多大點事啊。”
“說的不是這個事兒。”
“那是什麼事兒啊?”
“就是回婁家的時候,有可能看到我三姐,你能不能給我點麵子?”
“行,我知道了,隻要她不招惹我,我就搭理她的。”
“嗯,行了,說完了吧,不就這點事兒吧,。”
“走吧,回去吃飯吧,一會餃子該涼了。”
人的情緒隻是一時的,且不能長久,唯有恨才能天長地久。
幾天的時間,張浩就洗去了哀傷的味道。
重新變成了那個,一心要發展張氏豪族的張浩。
而王宇寧在第二天的時候,趁人不注意,就走了。
等手底下的人,把這件事彙報給了張浩。
張浩隻是點了點頭,並沒有繼續追問和責怪。
因為他知道王宇寧是江湖人,受傷了,絕不會窩窩囊囊的找個地兒養傷。
隻會回到自己的窩,偷偷的舔食傷口,然後再殺回來,繼續自己的快意人生。
時間轉眼就來到,1973年7月31日這天。
這天張浩穿上定製好的華服,是一件燕尾服,正適合參加晚宴這類活動。
而婁小娥今天穿的也不是旗袍,是一件米色連衣裙,米色風帽,手拿名牌包包。
剩下的首飾,耳釘,項鏈,沒有一件便宜的。
至於兒子嘛,那當然是套小西服了,小皮鞋,手表,都是定製的。
這一家三口身上穿的衣服大概值個30多萬港幣吧,也就是把兩套房子穿身上了。
晚上的時候,柳青開著奔馳,載著他們一家三口來到了深水涉。
此時的婁家跟去年比,那真是差遠了,去年那真是人來人往啊。
今年都熊了,都在股市上狠狠的被人家收割了一把。
就連婁家,辦的這場宴席,都沒有那麼誇張。
好像一時之間,港島的浮誇之風都刹住了。
說白了就沒錢了,有錢得瑟,沒錢裝孫子,此乃人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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