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超級想老婆_年代:發家從趕山養殖開始_思兔閱讀 

第269章 超級想老婆(1 / 2)

林恒點頭說道:“肯定啊,說今天不殺是不想村裡人圍觀,這梅花鹿是昨天下午殺的,早該處理了。”

“那我給你幫忙。”林父點頭,去屋裡找了一個大的竹製簸箕。

林恒看了一眼梅花鹿,並不著急處理這個,先將背包上掛著的十條大梅花魚拿了下來遞給秀蘭:“這是今天走的時候河裡抓的,怎麼弄你看著辦吧。”

秀蘭接過這一串這肥碩的梅花魚,開口道:“那就留兩條吃新鮮的,其他的做成魚乾吧。”

林恒點頭,又從背包裡拿出了一大堆石頭,正是他在山體溶洞裡發現的雞血石和水晶,這東西重得要死,可把他累慘了。

“爸爸,這是啥?”曉霞拿起小的雞血石好奇問道。

“你這雞血石好紅啊!”林父震驚道,路上他聽林恒說過,但沒想到能這麼紅。

秀蘭和林母都是第一次見雞血石,好奇的看著這血紅顏色的石頭,臉上露出驚歎的表情。

“這是雞血石,彆摔著了啊。”林恒看著曉霞拿著的一塊小石頭說道。

“好的~”曉霞脆生生的答應。

林母好奇道:“這東西能賣錢嗎?”

林恒點頭:“當然能了,還不便宜嘞,不過暫時我不會賣的,自己留著玩。”

說完他將石頭用竹籃裝起來拿去了書房,小的放進來書櫃裡,大的擺在了陰沉木書桌上。心裡想著等以後做一個支架將其擺起來。

那對老鹿角也一並放在了櫃子裡,林恒準備挑個時間將其固定在牆上當裝飾品用,需要了還可以取下來當中藥,可謂是一舉兩得。

他從屋裡出來看到母親正在拔豪豬刺,看到林恒她抬頭道:“據說這東西用來梳頭能治病,我回去試一試。”

“這東西也不能賣,你想拔就拔唄。”

林恒擺擺手,這東西拿回來也是圖個好玩,賣不賣的都無所謂。

“這是鹿茸,你拿著,我回頭處理好切成片。”林恒又將鹿茸遞給秀蘭,這鹿茸他隻是簡單的燙了切割的根部阻止茸血流失,然後刮了刮毛。

要做成鹿茸乾片還需要再進行處理。

秀蘭接過來好奇的看了看,鹿茸她聽過這還是第一次看到實物,有些好奇的打量著。

除了這些外,林恒還有袋子裡裝的鱉和小烏龜,以及一隻死掉的兔子。烏龜給曉霞玩,鱉則丟到盆裡,兩個東西都活蹦亂跳的。

弄完這些,林恒將背包和弓包放在石桌上笑著道:“好了,這次出去的守護就這麼多了。”

“很厲害了。”秀蘭誇讚道。

林母也點頭道:“是的,我看有的打獵的出去半個月也不一定能打到什麼好東西。”

林恒笑了笑,這其中雄霸占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他打獵能發家全靠雄霸這個大功臣,不然就算他箭射的準,不會找獵物的蹤跡也沒用。

他走過去和父親一起殺鹿,林母帶著曉霞在旁邊看,穿著一身洗的發白的舊衣服的秀蘭回屋準備晚飯。

殺鹿先剝皮,先用刀沿著脖子劃一圈,再從肚子劃開就好扯著鹿皮用拳頭往進按,剝的速度比直接用刀快很多,還不用擔心不小心將鹿皮割破。

差不多一刻鐘時間父子兩人就將鹿皮剝了下來,整張鹿皮重有十來斤,上麵還有一些脂肪沒有刮乾淨。

“這是好東西,至少能賣個一百五六十啊。”林父看著鹿皮笑著說道,梅花鹿的皮比麂子皮還要值錢一些。

林恒點頭:“差不多,不過我不準備賣。”

“不準備賣?自己留著用嗎?”林父好奇道。

林恒點頭:“暫時先留著吧,自己鞣製了做成毯子挺好的。”

主要是一百多塊錢對於現在的他隻是毛毛雨,與其換成錢還不如自己留著用呢。因此鹿茸啥的也都沒準備賣,都自己留著用了。

“那倒是也行。”林父點點頭,林恒現在隻是收購站一年就賺三千塊,確實不缺這點錢。

說了兩句兩人先將鹿頭取了下來,然後將其倒著吊起來開始開腸破肚。這和殺豬一樣沒有啥區彆。

將內臟一一取出來掛在一邊,鹿的內臟並不特彆值錢,比較值錢的是鹿胎和鹿鞭,這是頭公鹿,林恒將鹿鞭一整套完整的取了下來掛在牆上。

這東西據說能補腎壯陽,益精活血,還能治女性宮冷不孕。林恒是不太需要這東西的,他已經夠強大的了,看情況可以把它賣了。

隨後兩人用刀將梅花鹿砍成兩半,用杆秤稱重。

正在稱重的時候林嶽從外麵進來,笑著道:“我來給幫忙。”

“你的金貓剝完了?”林父扭頭詢問。

林嶽點頭:“對,剝完了,那隻金貓才二十二斤,不知道吃起來味道咋樣。”

他現在心情非常舒爽,這次打了不少獵物回家媳婦兒很高興,再加上他還拿了兩朵花,對他就更加百依百順了。

“那還不錯啊。”林父點頭,金貓的皮也能賣不少錢。

一邊聊天一邊將鹿稱了,一半九十二斤。

林父點頭:“可以了,這鹿夠大的,活著的時候估計有兩百五六十斤。”

“那肯定,鹿角都老大了,這是頭大公鹿。”林恒笑著說道。

林嶽看著鹿肉道:“這麼多肉你準備賣還是?”

林恒答道:“這個問題我早就想過了,自己留著吧,全都做成鹿肉乾當零嘴吃,賣也沒幾個人買。”

鹿肉幾乎沒有脂肪,全都是紅肉,吃了也不會長胖,做成鹿肉乾味道比牛肉還好一些。

拿去賣的話貴了沒人買,便宜了他覺得不劃算,除非是拿去城裡賣。但他現在又不缺這點錢,鹿皮都留下來了,鹿肉也就沒必要折騰著去賣了。

林嶽點點頭:“這樣啊,那我回頭也做一點試一試。”

父子三人一邊分割一邊聊天,林恒將骨頭上的肉全都踢了下來,推了一大盆。

排骨啥的都可以用來燉湯,腿上的鹿筋全都挑下來單獨存放,這也是很名貴的中藥材。

剩下的一大堆骨頭這些除了吃,還可以用來做成骨粉當藥用,甚至還能做成手串。

但林恒對此沒啥興趣,直接將一半給了父母,讓他們燉湯喝可以彌補腰肌勞損,對身體也有些好處。

梅花鹿純肉隻有一百二十六斤,林恒給了大哥十斤外加一些一根鹿腿骨四根排骨,給了父母十斤鹿肉。

他大哥也給他拿來了三斤的金貓肉,因為沒吃過晚上讓秀蘭分彆炒了一點金貓肉和鹿肉嘗嘗鮮。

在山上煮好的鹿血則有點變質了,隻能和一些麵煮還有碎肉煮在一起給雄霸來福豐收三隻狗當晚餐了。

將鹿宰殺好了已經是八點四十,太陽早就落山,一家人坐在院子裡乘涼閒聊。

今晚群星璀璨明月高懸,再加上還沒有蚊蟲煩人,正是乘涼最好的時節。

“飯好了!”

沒一會兒,林母出來喊道。

“吃飯吃飯!”

林恒早就餓了,走進屋幫忙拿碗筷,菜還沒端完他就先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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