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塵不懂唐律法典,等會若是縣令判蘇塵誣告,則會以反坐判刑。
視情節嚴重,杖一百或罰金,嚴重的三年徒刑或流刑。
反之,若是坐實長樂公主偷盜罪名,長樂公主必有牢獄之災。
看蘇塵如何收場!
蘇塵進入門庭後,發現這個華縣縣衙是三進院,玄關背後一條三十來步小道,進入第二道門。
過了最後一道門才是縣衙正堂。
蘇塵一邊走,一邊觀察周圍環境,院內的環境給蘇塵的第一感覺就是:
這個縣令多半是個清官。
縣衙很是破敗!
二進院小道兩側竟然是塊菜地,還有幾個有著明顯裂縫的大水缸。
周圍地麵上有很多水漬,應該是剛剛有人在澆水。
不多時,眾人跟著衙役來到正堂。
衙役迅速跑向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跟前,揖禮後,指向蘇塵小聲彙報了幾句。
男子點了點頭,對身旁抱著小孩的婦人道:
“夫人,請先回內堂。”
女子抱著小孩欠身一禮離開。
而後,男子打量蘇塵一行。
蘇塵也在打量男子,男子翹頭雲錦靴上麵有不少泥垢,看來就是他剛剛在院內澆水種菜。
隨後在正堂環視一圈。
「看著不像開堂問案的地方啊,上麵沒有懸掛公正廉明之類匾額。」
稍有時,男子看向蘇塵開口說話:
“本官華縣縣令,聽聞小郎君有狀當麵於本縣?”
“在下蘇塵見過縣令!”蘇塵揖禮道。
華縣縣令微微點頭,道:“現已過了公辦時辰,亦非正式升堂問案,諸位請坐!”
“多謝!”
眾人拱手一禮,該坐的都坐了下來。
當然,這裡是沒有椅子的。或許華縣有,但縣衙沒有!
蘇塵後來才知道,他們跪坐是有輔助工具的。
一種名為支踵的獨腳撐托,看上去像是果盤之類的器具。
跪坐時夾在兩小腿之間,正好支撐臀部保持上半身直立。
“小郎君,你與何人有嫌隙糾紛不妨說出來,興許是有誤會暗藏其中。”
眾人就坐後,縣令詢問‘案情’。
縣令沒想著按平日審案流程來詢問,若要審案必須有主簿在場。
縣衙主簿相當於監督紀檢人員,主管司法。
“縣令老爺,在下懷疑她偷了我手表!”蘇塵指著長樂公主申明案由,或許是感覺這個縣令人很好,蘇塵用了‘懷疑’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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