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夜色清寒,但是城市裡依然霓虹璀璨。
附近的辦公樓,更是燈火輝煌,不知道多少打工人還在挑燈奮戰。
宋加笛坐在霍許的副駕駛上,支著腦袋漫不經心地看著開車的男人。
哪怕到了現在,她依然覺得不可思議,霍許竟然成了她的男朋友。
以前上班、下班,不管工作到多晚,都是她一個人在夜色裡穿行。
春夏秋冬的夕陽她可能不太熟悉,但是春夏秋冬的星辰皎月,她一個人看遍了。
現在,終於有個人在她身旁陪她一起看了。這感覺還挺不錯的,至少在這隆冬的深夜,不再隻有寒冷,她內心也有了一些安寧和溫暖。
紅燈時,霍許靠在車座上,姿態慵懶,車裡沒開燈,隻有城市的光從四麵八方湧進來,暗淡的光線裡,他的五官半明半暗,側臉線條乾淨利落,處處透著一種成熟男人與成功男人的魅力。
“這麼看我做什麼?”霍許一手扶著方向盤,一手撥了撥她微微有些淩亂的劉海,眼底盈著笑意迎向她打量的目光。
宋加笛莞爾一笑,像一股山澗的清泉,緩緩流入心田,“覺得人生的際遇挺奇妙的。”
明明他們已經認識了那麼久,甚至可以說每天朝夕相處,但是卻不早不晚,在差不多的時間裡發現愛上對方。
霍許握住她的手,放到唇邊親了親,“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不一會兒便到了南山穀,車停到了地下車庫,宋加笛跟他道了晚安,然後打開車門下車,卻發現霍許也跟著下了車。
“我自己上去就行了。你也早點回去吧。”
霍許卻鎖了車,直接牽了她的手往電梯口走,“把你送到家我才放心。”
“有什麼不放心的,這麼多年不都很好。相信祖國的治安,如今是盛世太平的年代。”雖然這麼說,宋加笛還是任由他牽著往回走。
霍許不以為然,“不然你談個男朋友當擺設嗎?”
在宋加笛印象中,其實霍許是個挺高冷的人,挺少言寡語的,隻有在黎嶼麵前,兩人拌嘴的時候,他才會多說兩句。
但這些天卻發現他有時候話也挺多的,表達欲挺強的。
“嗯嗯,你是老板你說的都對!”宋加笛覺得挺好的。也許是一個人過久了吧,有個人在你身旁說些有的沒的,好像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
很快就走到了家門口,“我到家了,現在你可以放心了。”宋加笛示意他可以離開了。
“我有東西給你。”霍許示意她開門。
“什麼東西?”宋加笛開了門,她疑惑地看著霍許。
霍許攤開手,手裡不知何時多了一個小盒子。
“這是?”宋加笛打開看了一眼,是一對漂亮的不對稱耳飾,設計感十足。
“你自己從紫水晶礦挖出來的,不認識了?”霍許勾了勾唇。
“這是我挖出來的紫水晶做的?”這未免也太好看了一點。她記得挖出來的那顆原石灰撲撲的,哪有這麼好看。
“一顆是你挖出來的,一顆是我挖出來的。我讓人設計了一下,做成了耳飾,不值什麼錢,權當留個紀念。”霍許雲淡風輕地說道。
宋加笛眼中溢滿驚喜,“我很喜歡,謝謝。”她愛不釋手地端詳了許久。
“喜歡就好。”霍許眉眼舒展開,細碎的笑意漾在眉間,很是奪目。
宋加笛一抬眼就有種被攝魂奪魄的感覺,本想提醒他時間不早了,早點回家。此時卻怔怔望著他,遲遲未語。
霍許終究長臂一伸將她拽入了懷中,一手輕輕抬起了她的下巴,對著她緋色的唇瓣吻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