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晴回到出租屋,心裡很是慌亂。
自從聽到那個女警叫李念初這個名字,她的心就一直跳個不停。
李念初,多久沒人叫過了,自從改名換姓離開桃花鎮後,就沒人再叫過這個名字了。
念初,這個名字是母親取的,剛開始她不知道這個名字有什麼意義。
她隻知道莊華一點也不喜歡這個名字,他一直叫她死丫頭,狗雜種。
如果母親叫她念初,被莊華聽到了,就會打她,連帶母親一起打。
一邊打還一邊罵,“念初念初,叫你想著那個臭男人,你不過是鎮子上送去給人白嫖的,嫖完就扔了,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送去白嫖也沒人會要了,你還以為你是桃花鎮上最美的姑娘?!還以為彆人會念著你?!”
罵完母親又轉過頭來罵她,“你個野種,生下來就是多餘的,我當時怎麼沒把你掐死,留著你真是浪費我的糧食。”
那會她還太小,不明白父親為什麼會這麼說她,每次父親發脾氣她都好害怕,雖然母親護著她,但是母親打不過父親,反抗也沒用。
後來,稍微大一點,她就知道了,她不是父親的孩子,確實是個野種。
她問過母親,她的親生父親是個什麼樣的人?
母親總是一臉溫柔的看著遠方,好像在看著某個她看不到的人。
母親說,父親是個很好的人,長得很好看,人也很溫柔,對她很好,比莊華這樣的人強百倍千倍。
雖然她一開始是不情願的,她以為鎮上的那些老家夥讓她賠的是個糟老頭子,她試圖逃走但是被抓回來了。
被關在房間的那會,她連想死的心都有了,甚至把床單撕成了布條,準備找個地方把自己掛上去。
可就在這時,房間的門被人推開了,進來的並不是什麼老頭子,而是一個長得很帥的男人。
他跟鎮子上的男人都不一樣,他很溫柔,臉上總是帶著笑,跟她說話和顏悅色,一點也沒有強迫她。
第一天,他隻是帶著她到處玩,吃好吃的東西,給她買好看的花裙子。
第二天,第三天也是,第四天她主動把自己獻給了他。
他們在一起的時間隻有一個星期,但這一個星期卻是她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
這是母親給她描述的父親,說著父親時母親的眼裡是有光的。
母親說,總有一天,會帶她離開桃花鎮,去找她的父親。
父親曾說過會來娶母親,母親覺得父親沒來找她,肯定是有苦衷的,不是故意拋下她的。
就是這麼一點信念,支撐著母女倆,似乎隻要找到父親就會有好日子過。
可是,莊華是不會放過她們的,而鎮子上的人也不會幫她們。
她們隻能想辦法自救。
在她被莊華折磨的痛不欲生的時候,母親說,她不該死,該死的人是莊華。
要殺莊華,僅憑她們兩個是不夠的,隻有把鎮子上的人拖下水,他們才會幫忙。
母親做到了,莊華死了,她們解脫了。
鎮子上的人都走了,她跑過去看莊華的屍體。
那會鎮子上的人都以為她跟彆人跑了,其實是母親把她藏了起來,就在桃林後麵的山上。
殺莊華的時候母親並沒有讓她參與,但是不親眼看到莊華的屍體,她不放心。
她把莊華的器官割下來塞到了他的嘴裡,讓他也嘗嘗那股臭哄哄的滋味。
母親並不讚同她多此一舉,因為容易暴露自己,但到底沒忍心責備她,反正莊華的死鎮子上人人有份,誰也不敢多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