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星當然聽到了現場的雜音,畢竟當時現場氣氛突變,她就把自己的靈識伸過去,直接聽了個全場。
知道事情都始末之後,她隻是笑了笑,就不關注了。
這村裡的人情世故就是這樣的,如果是本村人這麼說,她還會有點涼心。
畢竟再稀薄,也是同姓血脈。
如果是外村,外姓人,那就沒什麼所謂了。
更何況,那個婆娘已經被現場警告了,他們一家也被從現場趕了出去,相當於被現場打了臉。
以後他們一家,起碼要被附近的幾個村,拿來做小孩的反麵教材幾十年。
在這種閉塞的地方就是這樣,一點小事就會被反複拿出來說。
這也是以前她不喜歡回村的原因。
“欸,剛才有人說你嫁不出去呢。”沈湘怡耳朵居然很尖,這都給她聽到了。
“媽耶,你們村裡好可怕,你還沒到三十歲,就已經像是剩下的渣子一樣了,我三十好幾了,那不是更嚴重?”沈湘怡做出一副要暈倒的樣子。
“嗨,美女富婆,你彆這麼八卦咯,聽那些三姑六婆亂說。
在農村就是這樣,那些人十幾歲就結婚了,見過什麼人和事。
隻看得見眼前一點點東西,在她的世界,最大的就是老公孩子了。
用自己和她們比,沒必要,真的沒必要。”岑星隨意的擺了擺手。
“我十歲的時候就知道了,我一輩子都不可能和這些人想到一處去的。”岑星說。
“哈,思維決定行為,怪不得你能考出去。”沈湘怡讚賞的看了自己的夥伴一眼。
岑星沒什麼所謂,看沈湘怡感興趣,多說了兩句,“我自己很明白自己的定位,二十年前我是人微言輕的孤女,唯一能倚靠的是政府的援助,以及家族對我的智力的期待。
現在,因為利益的原因,我在村裡地位是超然的,那些人再嫉妒,也不敢在我麵前亂說話。
會有利益相關的人維護我。
所以我在這裡生活得舒舒服服的。
在這種農村裡,直接就是叢林法則,強者為尊,比城市裡麵的人現實得多,大家的行為動機也粗糙得多。
所以,如果我沒本事混得不好,也不會回來了。
特彆是女孩子,不夠強大的,待在大城市最好,最舒服。一回來農村,真不夠煩的。”
“原來是這樣,怪不得好多農村出身的女孩子一旦出去打工,就一直待在城裡了。而男孩子,在城裡隨便打打工,覺得不舒服,整天想著回村躺平。”
沈湘怡把岑星說的情況,和公司裡的某些同事進行比較,發現還真能對得上,這就能理解了。
岑星環視現場,微微一笑,“可不是嘛,農村出身的普通女孩子,資源不如農村的男孩子,本來名下也沒有地,也沒有房。
隻要想明白的,那肯定是儘量往高處走,能走到哪裡就去哪裡,絕對不會回頭。
隻有那些農村少爺們,總想著在外麵混不好了,起碼還可以回村裡種地,所以才能說出回農村躺平的話。
女孩子們,是沒有資格說這樣的話的。”
“這樣說出來,真有點殘酷呢。現實中完全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