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之中,生命如草芥,彆說一個無親無故的孤兒,就算是那高高在上的達官顯貴,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橫死街頭。
何況那時的陸謹也不過就是個孩童,他想要活下來,難如登天。
六七歲的年紀,本該在父母膝下享受童年的快樂,而他卻不得不整日穿梭在街頭巷尾,為了生存而掙紮。
不幸的是,為了活著他受儘了歧視和欺淩,但幸運的是,受儘了歧視和欺淩之後,他還活著。
他的身上布滿了新舊傷口,新傷疊著舊痕,而這些傷口皆無聲地訴說著他都經曆了什麼。
那一日,陸謹,那個時候的他還叫陸宸,陸宸如往常一樣在角落裡尋找著可以果腹的食物。
他運氣不錯,在一家小飯館門口找到了一些剩菜剩飯,填飽了肚子。
後麵又遇到一個好心的大娘,給了他三文錢,這樣的話,他明日也不會挨餓了。
卻不曾想,就是這三文錢,讓他被一群年紀大的乞丐盯上了。
在這個縣城裡,不僅人是分高低貴賤的,乞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像陸宸這樣的,年紀小,又無依無靠、無幫無派的,自然是被那些年紀大的乞丐欺負得不行。
主要是因為他年齡小,還經常會有心善的人賞他幾文錢,而這更是讓他成了那些乞丐的眼中釘。
他們不僅搶陸宸好不容易弄來的吃食,還搶他的錢,且經常對他拳打腳踢。
陸宸身上的那些傷口,除了被野狗抓傷的之外,就是被他們打的。
更可惡的是,這些人不僅對他拳打腳踢,有時候他們還用木棍、鞭子等抽打他,他身上各處都是留下的淤青與鞭痕。
見那幾個乞丐向他這邊走來,陸宸拔腿就跑,昨日他討到的兩文錢剛被這群人搶走,今日這三文他就算是死也不給他們。
可他腿上有傷,正是昨兒被這幾個乞丐打的,所以沒跑兩步就摔倒了。
那群乞丐追了上來,抓著他的腳把他拖到了一條狹窄肮臟的小巷。
小巷裡沒有人,倒是有幾具已經腐爛的屍體,可能是餓死的,也可能是病死的,總之散發著陣陣惡臭。
乞丐們將陸宸圍住,眼神中儘是貪婪與凶狠,其中一個手裡持著棍棒,另一個則拿著一條鞭子,正是昨日用來打他的那兩樣東西。
一乞丐率先開口,惡狠狠地說道:“小兔崽子本事倒是不小!竟然每天都能討到東西吃,還能討到錢!快把錢交出來,不然今天打死你!”
說話的這個是這群乞丐的老大,小弟們都喚他金老大,平日裡囂張跋扈,慣會欺負弱小,不知道有多少小乞丐被他欺負過。
陸宸在他們手裡也吃過好幾次虧,所以今日特意選擇了另一片區域尋找果腹之物。
他已經儘量躲著他們了,卻沒想到還是被他們逮住了。
麵對五六個比自己高大強壯的乞丐,陸宸的眼神中沒有絲毫怯懦。
怕麼?自然是怕的,畢竟他隻是個六歲的小孩子。可他知道膽怯無用,反而還會助長他們的氣焰。
他見過好幾個同他年齡相仿的小乞兒,他們都很聽話,絲毫不敢反抗,可還是被這群年紀大的毆打、折磨。
他們說聽話的人無趣,還說聽話的人城府深,而且對聽話的人要求也更過分,做不到的還是會挨打。
有的還被折磨致死,死狀極其慘烈用變態來形容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