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進了院兒,曲大娘曲二娘正把曬乾的馬齒莧裝進筐裡。
“姥姥,秤買回來了。”高歌邊從背簍裡拿出大秤邊說道“咱稱菜吧。”
曲二娘道“歌兒,走了幾十裡地了,你歇歇,我們稱。”
高歌脆生生應道“好!”把雞和雞爪子送到井裡。
曲大娘曲二娘稱出了一斤乾馬齒莧,好大一堆啊!
曲大娘說道“一斤乾的就這麼多,再泡開了不得裝幾個盆啊!”
“姐姐,還要放肉呢!”曲二娘笑道“怕是咱的盆不夠用。”
“姥姥,放多少肉合適呢?”高歌想到了實質性的問題。
“井裡拔著的兩塊肉得有五六斤,先稱一塊剁成餡兒,調調看用多少。”曲二娘說著走去井邊,將拔著的肉提了上來。想到高歌每次蒸野菜包子都放蔥,就順手拔了幾顆大蔥。
高歌接過蔥,剝皮。
曲二娘稱了稱肉,三斤六兩。
曲大娘已將乾馬齒莧泡上了,擦著手走過來,說道“歌兒,將斤秤記下來。”
高歌答應一聲,跑進屋取來筆墨和曲大娘給她做的“賬本”,記下了馬齒莧和豬肉的斤秤。
曲大娘曲二娘每人一塊肉,咣咣地剁開了。高歌的小細胳膊可剁不動肉,她就回屋躺著歇歇,終是太乏了,隻一會兒就睡著了。直到聽見曲大娘喚她。
“歌兒,醒醒!”
高歌睜開眼,伸了個懶腰,笑道“姥姥,我都不知道就睡著了。”
曲大娘愛憐的摸著高歌的頭道“是太累了,小小的人兒就這樣操勞。醒醒盹兒,吃飯了。”
“嗯!”高歌又躺了一會兒,直到完全醒了盹兒才去吃飯。
吃罷飯,高歌催曲大娘曲二娘去歇息。曲大娘曲二娘剁了那麼些肉確實累了,就將灶間交給高歌收拾。
高歌先將肉餡放進井裡,又很快把灶間收拾乾淨,坐在棗樹下繼續發呆。送吳夫人什麼禮物呢?
唉!想不出。還是做雞爪子吧。看不見雞爪子也不饞,看見了就忍不住了,鼻子裡都是無骨雞爪的味道,高歌吞了吞口水。
前世光吃了沒做過,高歌憑記憶搗鼓了一個時辰,當一盤金黃油亮又泛著點微紅的雞爪子擺在曲大娘曲二娘麵前時,她們著實被飄散的陌生又好聞的味道驚到了。
在大宏國雞的吃法很簡單——燉。隻有皇室才有大廚用雞肉做菜,那是普通百姓想都想不到的。富裕人家過年時會殺隻雞,雞爪子燉了有味兒沒肉,解不了饞,但也舍不得扔。
“姥姥,快嘗嘗。”高歌把碗送到曲大娘曲二娘麵前。
曲大娘曲二娘每人拈起一隻端詳著,好像哪裡不對,可又說不上來。咬了一點兒,細細咀嚼,有點甜,有點酸,有點辣,回味還有點麻。甚是好吃。
“歌兒,小廚神哦這是怎麼做的?”歌兒最會把沒人吃的東西做成人間美味,曲二娘越發覺得歌兒不是一般娃。她也曾看見過跟在可兒屁股後麵,畏畏縮縮的那個小女娃,可不是眼前這般說話爽快,做事利落雷厲風行有頭腦的。怎麼就判若兩人了呢?
曲大娘細細品味,忽然道“是了,我說怎麼覺著不一樣呢,原來是沒有骨頭。”
曲大娘一說,曲二娘也恍然大悟,“對哦,沒有骨頭。”
“一個小雞爪子怎樣去的骨頭呢?”
古代沒有激素、催熟劑,所有動植物都是自然生長,雞啊豬啊的要一年才長大,才能賣或自己吃,因此不存在肉雞(即激素雞),也就沒有肥大的雞爪子。家養的雞的爪子乾乾巴巴的,曲二娘覺得去骨頭很困難,見高歌做的雞爪子雖去了骨頭,但還是完整的一個,不禁咂舌。
高歌嘻嘻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做,還擔心把雞爪子弄成碎渣子呢。”
說著,高歌捏了一隻雞爪子放進嘴裡。
“唔,好吃好吃。”味道剛剛好,比她前世吃的有過之無不及。
這算成功了!高歌很為自己高興。接著,曲大娘曲二娘就看見高歌一副小財迷的樣子。
“姥姥,這東西一定好賣。”
果然,高歌是鑽進錢眼兒裡呢。曲大娘曲二娘都笑了。
曲大娘道“歌兒,雞爪子雖不值錢,但是不容易弄到的。”
“是啊!”曲二娘接著道“普通百姓一年到頭也不見得殺隻雞吃,富人家雖常吃雞,但一次也就燉一兩隻,即便人口多,多燉幾隻,咱們也要不來雞爪子的,雞爪子是分給下人吃的。”
“這樣啊?”高歌泄氣了。在這個時空,推廣美食真是困難重重。
高歌隻得放下做無骨雞爪的念頭。
過了幾日,樹根叩響了大門。
小唐有事要忙,樹根趕著馬車,給高歌送來兩隻半大的豬。
可兒一見笑開了,“小黑長這麼大啦!咦!樹根哥,你抓錯了,這不是小花。”
高歌也覺得那不是小花。身上沒有花紋,兩顆牙齒都長到嘴外邊了。
“沒錯的,它們兩個是單獨養著的。”樹根肯定地說道。
“它也太醜了。”可兒還是不信。
高歌猛然想起,小花是野豬哦,野豬的長相和家豬有很大區彆的。雄性野豬有兩對不斷生長的犬齒,可以用來作為武器或挖掘工具,具有一定的殺傷力。
小花不再是那個萌萌的小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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