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佳妮是很會討好他們,讓他們忍不住喜歡她,但周母總覺得過日子還是海靈會過日子,海靈是吃過苦的人,她心性堅韌,葉佳妮在家裡是最小的孩子,被父母哥哥寵著,沒吃過什麼苦。
這種女人可以同享樂,未必能同患難。
“我跟海靈說了這兩天彼此冷靜一下,後天我再回去跟她商議離婚的事,我們先談條件,談不攏,她就去起訴我唄,反正這婚我要婚,必須離,我早就厭惡她了。”
周洪林如今像走火入魔一樣,堅持要離婚。
雖說要分一筆錢給海靈,那不過是他財產的一小部分。
他存在父親名下的那筆錢,才是他財產最大的一部分,有一百多萬呢。
這是海靈不知道的。
就算海靈猜得到,她沒有證據,也咬他不著。
周父周母你看我,我看你,最後,周父說道:“你既然決定了,我和你媽也沒啥好說的,跟海靈好好地道個歉,好好地商議離婚的事,除了給她一點錢,其他東西都彆給她。給她錢,看看能不能說少一點?給個一兩萬行嗎?二十萬太多了。”
“就是,婚後一分錢沒賺到,離婚時還想分走二十萬,她這是發財了呀,多嫁幾個男人,多離幾次婚,她豈不是成了富婆?洪林,你要死了,頂多就給她兩萬塊錢。”
“你不必和她糾纏,媽去,媽一把年紀了,也不怕丟臉,媽給你死纏爛打去,絕不讓她分走你那麼多錢。她還敢打媽不成?”
周母決定去當個不講理的野蠻潑婦婆婆,堅決不讓海靈分走她兒子的二十萬。
“二十萬,在鄉下建房子都能建好兩層樓的主體了。現在材料貴了,要是以前,二十萬不僅能建好主體,還能裝修呢。”
周洪林沉吟著:“等後天商議的時候,看看海靈提出什麼條件。”
周母嗯著,想了想,說道:“陽陽呢,要不,先把陽陽接過來?我聽說孩子太小,一般都是判給媽媽的,隻要媽媽有能力撫養。陽陽才兩歲多,又一直是海靈姐妹倆在照顧著,法院說不定真會把陽陽判給她。”
法院判的時候可不會考慮陽陽是他們周家唯一的孫子這個問題,人家考慮的是怎麼判對孩子最好。
“要是撫養權歸你,陽陽現在過來,我們能培養感情,要是撫養權歸海靈,陽陽在這裡,我們堅決不送還,海靈還能怎麼著?陽陽是我孫子!”
周父也是更在乎孫子的問題,對兒子說道:“洪林,你媽說得對,現在先把陽陽接過來,我和你媽先照顧著。”
周父繼續說道:“錢分一點給海靈無所謂,做人也彆做得太絕,得給自己留一條後路,日後好相見,但陽陽必須留給我們家!”
這是他們周家的香火呢!
“爸,我向你保證,我一定會爭取到陽陽的撫養權的。”
“在你們夫妻倆還沒有離婚之前,你的保證,爸都信不過,還是把陽陽接過來,讓我和你媽守著,我才能安心。”
周洪林無奈地道:“爸,你和我媽都沒有帶過陽陽,把他帶過來,他一下子不適應,哭鬨怎麼辦?”
周母接過話:“就是沒帶過他才要把他接過來,培養一下感情,以後你再婚,難不成那個姓葉的願意帶著陽陽?陽陽肯定是跟著我和你爸,我們好歹是他的親爺爺奶奶。”
“後媽有幾個好的?再說了你和姓葉的都年輕,你們很快就會有屬於你們自己的孩子,陽陽不是姓葉的生的,她不可能對陽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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