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廂港日報在一個小時內,賣光了。
陶克馬上下令,“再印十萬份……不,再印三十萬份!”
廂港日報大賣,也讓其他的報刋眼紅了。
其他的報刋,也快速行動起來。
大量的特刋出現在廂港市民的手上。
看完了報紙後。人們又將目光投向了電視台。
投向了網絡上!
那錄音錄像,隻能在網絡上才能看到聽到。
一時間,江山這個名字,在廂港是人人皆知。
並且,這種知名度,向著境外傳播。
而在廂港日報頭批出賣的時候,有關人員馬上買了一份報紙。
看完後,便向京城彙報了廂港發生的情況。
之後,京城的人,通過網絡,看到了這個新聞。
看到了王蘭花,劉梅,桂芳三個人在屋內合謀的場麵。
聽到了她們的談話錄音。
聽到了劉梅打電話,向劉原彙報的電話談話內容。
又聽到了劉梅回來後,與王蘭花,桂芳商量,如何栽贓陷害江山盜竊十萬華幣公款的合謀。
之後,又是一段錄像。
錄像中,劉梅與桂芳,用公司的備用鑰匙,偷開了江山的宿舍門。
她們在江山的宿舍中商量著,如何將那十萬塊錢,放進大行李箱中。
放好了錢後,她們便離開了宿舍,鎖上了門。
第二段的鏡頭,是王蘭花,劉梅高喊公司的現金被偷。
驚動的人們聚在了一起。
這時,有人指出,“偷錢的人是江山!”
另一個人說,“是江山,我看到了他剛剛偷進了公司財務室。”
一共有五個人出麵指證,證明江山就是案犯。
於是,王蘭花報了警。
警察來了後,調查了情況,便破開了江山的房門。
卻發現江山不在宿舍。
那大行李箱還在。但是,十萬塊錢卻沒有了。
劉梅說“肯定是他攜款逃跑了。”
王蘭花請求警察,“馬上封鎖,一定要抓到江山。”
之後,警察調查了一個棉花公司的員工,知道江山下午在小賣部打過電話。
又詢問了小賣部的老板,這才知道,江山約了人,晚上在夜來香喝酒。
於是,警察撲向了夜來香……
後麵的情況就是,江山從下午六點半離開公司,來到夜來香,與朋友喝酒唱歌。
江山一直都在酒吧包廂內,從沒出去過。
江山有不在場的證據!
再後來,王蘭花等八人,一口咬定,他們是看錯了人。“我們將小偷看成了江山。因為那小偷與江山太像了。所以,我們隻是看錯了人,不存在誣告陷害。”
最後的處理是那八個人,看錯了人,被拘留三日。
而看過報紙,看過錄像,聽過錄音的人。都知道了這是故意陷害。
所謂的“看錯了人”的說法,在合謀的錄音錄像下,是站不住腳的。
京城的負責人,大發雷霆!
馬上下達了命令。
“撤銷劉原的黨內外一切職務,交給紀委審查。”
“撤銷王蘭花,劉梅,桂芳的黨內外職務。開除黨籍。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撤銷李雙元的黨內外職務,查清他貪汙受賄的罪行!”
“有關涉案人員,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