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也不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但很明顯,那兩個黑人士兵,此時正跟著哈林姆。
我想著,猶豫了一下,又按下了衣服裡的通話器。
“嘿,哈林姆,你身邊是什麼人?”
“媽的,是那兩個削土豆的後勤兵嗎?”
短暫的驚愕後,我對著通話器大叫。
哈林姆聽見了我的聲音,連忙在通話器裡回答道:“是……是的,團長,是那兩個後勤兵!”
“媽的,這兩個王八蛋,先前想揍我,結果被我給打了!”
“我現在和他們在一起,他們也沒那麼壞,大家是來救你們的!”
砰——!!!
哈林姆話音剛落,600米外的山坡上,再次傳來了毛瑟98k的聲音。
哈林姆這次打的,不是鷹眼,而是樹林裡騎摩托車的那些家夥。
那些騎著摩托車的黑人在大罵,先前兩聲槍響,顯然把他們也嚇得不輕。
一名黑人駕駛著摩托車,在樹林裡彈跳,想要騎到山坡上,去偷襲查克多。
他繞過了一大片樹林,把摩托車停在了草地裡。
就在他隔著幾排大樹,看見查克多屁股的時候,山上的哈林姆瞄準了他,直接對他扣動了扳機。
一聲槍響傳來,距離650米,相當於固定靶!
那個停在山坡上的黑人都沒有反應過來。
隻見一顆7.62毫米的子彈貫穿了他的腦殼,他整個人甩蕩著翻滾了出去!
“嘿!!哈林姆大哥,打的真準!!”
“媽的,好槍法!!!”
“我說兄弟,你年紀輕輕就有這槍法?”
“你他媽當什麼大頭兵啊!!!”
一聲槍響之下,通話器的另一邊,黑人巴木納大聲叫著,一旁鼻青臉腫的蒙德耶,也笑著對哈林姆挑起了大拇指。
此時三人都趴在山頂的坑窪處,哥倆被揍的鼻青臉腫,一切看起來好和諧。
哈林姆冷冷一笑,趴在坑邊上。
這混小子此時的表情很像我,正在山頂上俯視整個山下。
哈林姆此時很得意啊,他也覺得自己剛才那一槍打的真準!
旁邊的兩個黑人後勤兵在又喊又叫,從通話器裡聽著,感覺亂糟糟的。
我躲在大樹後皺起了眉頭。
戰場,戒驕戒躁,稍有疏忽,就是死!
我想著,暗道剛才哈林姆的這一槍,打的確實很好,但火候還不夠。
如果是我,那人在迂回的時候,就應該開槍了!
哪能等到他看見查克多的屁股?
不過短短的7個月,哈林姆能有這樣的身手,我已經很欣慰了。
還記得當初遇見我時,這小子槍都不會開。
按照這樣的速度發展,如果再經曆幾次硬仗,再給哈林姆三年時間,我想,他一定會成為出色的狙擊手的!
“嘿,哈林姆,打的漂亮,這是團長對你的誇獎,但不要驕傲!”
“媽的,你小子記住,現在是打仗呢,把眼睛給我放亮點!”
“老子要你現在給我盯死鷹眼,卡死那個混蛋,彆讓他從石頭後麵跑出來,聽見了嗎!”
“另外,哈林姆,我再給你個任務,我需要你掩護我!”
“我剛才打死了一個兵,我現在要去拿他的槍,你能照看好我嗎!”
我把話說完,放開藏在衣服裡的通話器,轉頭看向身後40米外的那片樹林。
此時第七特戰連的偵察兵們也應該上山了。1加蘭德步槍!
先前我用機槍點射,直接打中了那個家夥的脖子。
此時時間過去了5分鐘。
1式加蘭德步槍,是美軍二戰時期研製,也是世界上第一支半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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