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在午夜十二點前混進烏爾塔來,那麼桑爾克給的口令就沒有了意義!
看來我們今天很忙啊!
結束這裡之後,我們必須馬上趕往烏爾塔萊!
“哦,媽的,真是一刻也不消停!”
我憤怒的想著,再次舉槍瞄準了桑爾克。
桑爾克嚇得發抖,這混蛋以為我要開槍!
他猜的沒錯,我就是要開槍!
我如今已經拿到了口令,我們必須馬上走人!
而他,他是個隱患,他的屍體要留在這裡,我不能讓他活著!
“等等,等等!!”
“我親愛的朋友,求求你,彆殺我!!”
“我是一個孩子的父親,我有漂亮的老婆,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
“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請饒恕我吧!!”
“我願意離開內格瑪軍團,從今以後不做叛軍!!”
“求求你,隻希望你鬆開手指,請行行好!!”
桑爾克倒在地上大聲的哭泣,這混蛋看出了我對他動了殺心,他竟然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個東西。
那是他的錢包,一個破破爛爛的小牛皮錢包。
在錢包的裡麵,有幾張皺巴巴的納幣,還有兩張發黃的照片。
照片已經很久了,看起來有些褪色。
桑爾克驚恐的看著我,將錢包遞到我麵前。
我眯著眼睛瞪他,小心的接過他的錢包。
我抽出了錢包裡的照片,那是一個“棕色”皮膚的女人。
她為什麼是棕色皮膚呢?
因為她是混血,她的母親或父親,有一個是白人,另一個是黑人!
女人看起來三十幾歲的年紀,長的還不錯。
照片中,她在給一個黑人小孩喂飯,那是一個女孩,應該是桑爾克的孩子。
望著手裡溫馨的照片,一瞬間,說實話,我有些無語,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但也就是一秒鐘的時間,下一刻,我的目光再次變得格外冰冷。
像我這種人,是不會因為這點事,而放過一個倒黴蛋的!
媽的,我們是在打仗呢,不是玩過家家!
不管我麵前的這個混蛋,他是父親,還是丈夫,隻要他是敵人,我就一定要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