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哈達巴克也愣住了。
其實他剛才是瞄準的。
隻不過甘比亞人的瞄準方式與我不同,他們是用手瞄準的,就是最前方拖弓的那隻手!
這話該怎麼說呢。
在“瞄準”的領域裡,傭兵界一直存在著兩個很具有爭議的話題。
一個話題是說,身為一個強大的傭兵,你是應該用心瞄還是用機瞄?
還有一個話題是說,百米之內,心瞄快還是機瞄快?
這兩個問題很難回答。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人們是爭論不休的。
但其實在我看來,怎麼瞄準都無所謂。
身為步兵,你還想讓子彈飛多遠?
我是一名狙擊手,我在拿起狙擊步槍的時候,打超過五十米外的敵人,我通常都會很認真瞄準。
可是五十米之內,我通常根本不瞄。
這就是我對心瞄和機瞄的理解,也因為當年我的團長說過的一句話。
他說:
“嘿,小子,你瞄準的時候真像個老太婆,你在等彆人打你的頭嗎?”
“媽的,直接開槍,彆傻乎乎的瞄,你都和敵人親上了!”
“開槍,快點,不要思考,你的心會告訴你怎麼做!”
“第一槍打不中無所謂,敵人會害怕,會發抖,你這時就可以打爆他的頭!”
是呀。
如今的甘比亞人,就好像當年的我,何必非得追求槍槍命中呢?
他們拿著ak47,也不能像我一樣的成為狙擊手。
既然他們已經習慣了用手瞄準的方式,那又何必去用眼睛呢?
我想著,檢查了一下哈達巴克的步槍,再次為他上好子彈,將步槍交到他的手裡。
哈達巴克仍是呆呆的看著我,我瞧著他臉上的大胡子,教他怎麼把槍頂在肩膀上。
隨後我拍拍他擺在前方握著木托的手,對他說道:“嘿,我的老嶽父先生,這一次,請彆用眼睛,不要管照門和準星,請用你的手去瞄準你的目標!”
“用手去瞄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