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我的傭兵生涯就結束了!
“嘿,小子,把槍放下,我讓你活著好嗎?”
我故作鎮定的笑著,心裡卻大罵真該死呀!
這隻是個剛剛做雇傭兵的年輕男孩,他惶恐不安的舉著槍,最終身體抖動,痛快的把槍丟到了車外。
“先生,求求你,彆殺我!我今天才來當兵,我叫哈林姆,我可以聽你的話!”
男孩舉起了雙手,他的舉動讓我有些意外。
這不是傭兵該有的樣子,他真的把槍丟了!
對於雇傭兵來說,槍就是話語權。
在戰場上兩人相遇,如果有一方敢貿然丟掉手裡的槍,那他的死相一定很慘!
我盯著丟掉槍的哈林姆,猶豫著我要不要給他一顆子彈。
看著他滿臉眼淚鼻涕的樣子,我有些於心不忍,最終放下了突擊步槍。
這不是傭兵,這隻是一個被拉上戰場的孩子。
雖然我自認冷血,並且對待敵人毫不手軟,但這並不代表我會亂殺無辜。
我讓哈林姆從車裡走出來,仔細的搜他的身。
這個小子很聽話,趴在車上擺著“大”字。
他身上沒有其他武器了,甚至刀子都沒有,我隻找到了一根巧克力棒。
巧克力棒還被吃了一半,我毫不嫌棄,直接塞進了嘴裡。
我大口嚼著巧克力,補充體力的同時,眯著眼睛看哈林姆。
一個十幾歲的少年,一定是因為家庭原因才來當兵的,不然誰會掙這份賣命的錢呢?
“小子,你很幸運,今天也就是遇見了我。”
“你走吧,以後不要再做雇傭兵了,這碗飯不是誰都能吃的。”
我踢了一腳哈林姆的屁股,示意他趕緊離開這裡,跳上了皮卡車的駕駛室。
哪曾想這小子一把抓住了車門,惶恐不安的對我說道:“先生,求求你帶我走吧,哪怕給你當個仆人也好。”
“仆人?”我疑惑的看他。
哈林姆重重的點頭:“先生,我的父母把我賣給了血斑馬傭兵團,現在你殺了他們的人,我不敢回去。”
“如果讓他們的團長知道隻有我活著,那個家夥會扒了我的皮的。”
哈林姆說著,看了一眼硝煙彌漫的達雷斯酒店,用哭腔又對我說道:“我害怕,先生,求求你收下我吧!我會燒火做飯,我還會開車,你一定需要我的!”
哈林姆鼻涕眼淚的說著,此時趴在車門邊瑟瑟發抖。
見我看他,他還跪在了地上。
典型的阿拉伯風格,雙手合十,對我麵露祈求。
我猶豫的看著他,此時我要去攻打哈頓堡壘,顯然帶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是不應該的。
但哈林姆的話讓我心動了,哪個男人不希望上演堂吉訶德與潘沙的故事呢?
這小子會成為我的潘沙嗎?
我手指敲擊著車門,認真思考。
我在思考收一名仆人的好處與風險。
好處是,我可以讓麵前的男孩照顧我的生活,甚至拉他上戰場為我擋子彈,體驗一下當主人的感覺。
至於壞處嘛,嗬嗬,那就是我需要時刻提防他,提防他趁我不備,開槍打爆我的腦袋!
想了片刻,我笑了,拍了拍副駕駛的位置:“上車吧,你的話讓我很感動,我可以給你一次機會。”
哈林姆的眼睛亮了,他開心的從地上爬起來,撿上他的槍,笑嘻嘻的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上。
我好笑的看著他,心想真是個單純的家夥。
我十五歲的時候,可是被人拐出來的,看誰都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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