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這些倒打一耙的話,李小燕整個人抖如篩糠。
看出她情緒愈發不對,李小魚擔心她掉進林家人的話語陷阱裡麵,如果這時大姐說一句,嫁誰也比嫁林大山好。
以林家人不要臉的地步,一定會說她是外麵有人了......
她皺了下眉,顧緋看出她的擔心,捏了她的手心,示意她不要輕舉妄動。
就在林家人想繼續逼李小燕之時,縣令嗬住他們。
嚴肅的說:“安靜,如果離了,李小燕以後再嫁誰或是想要嫁誰,與你們都沒有關係,現在,林大山包括你的父母,不要在這裡說與此事無關的話。”
說著,縣令看著氣到渾身發抖的女子,冷靜地問:“李小燕,和離是需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林大山不同意,
你與他之間便不能算是和離,你且說說為何不願與他過日子,本官才好為你們做個了斷。”
聽那句不能算是和離,李小燕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直到縣令最後一句話,她吊著的心稍微穩妥了一些,抹掉眼淚。
她低下頭,思忖了許久。
在她組織語言期間,林家人幾次想說話,皆被縣令用威嚴壓了回去。
一刻鐘後,李小燕說話了。
“回縣令大人,我與林大山成婚近七載,這七年我為他生育一雙兒女,因他是家中大兒子,照顧公婆的事自然就落到我們頭上。”
“作為他的妻子,為他分擔家中事,雖是我應該做的,他卻把所有擔子全壓在我一人身上,
這些年,他們把我當牛一樣使喚,對他們的照顧也當成了理所當然,我之前去城裡賣貨時,經過書院,我聽到有學子在討論相敬如賓,我很好奇,便上去問他們這是什麼意思。”
李小燕壓著這些年的委屈,用光了她所有不理智說出了這番理智的話。
“他們跟我解釋,這個詞意思是說夫妻之間要像對待賓客一般,互相尊重愛護....”
說到這裡,她泛紅的眼睛,憎恨地瞪著林大山。
語氣嘲諷至極:“可我的丈夫不僅沒有對我愛護敬重,反對我拳腳相加。”
林大山也鼓著眼睛瞪她,凶惡的樣子恨不得上來掐死李小燕,他罵道:“你這個賤......”
人字沒說出來,縣令冷冷剮了他一眼。
“閉嘴。”
在林大山瑟縮之際,他聲音放緩了些許,對女子說:“繼續。”
李小燕點了點頭。
到了這個地步,她沒有什麼好忍的。
也沒什麼話不能說。
回想著這些年的點點滴滴,她神情痛苦不已,她把這些年的遭遇如一件件老舊的衣裳,一層層剝開。
讓眾人看到衣裳下血肉模糊的軀體。
“成親當日他喝醉了酒,闖進新房就對我拳打腳踢。”
她說話的同時,撩起了衣袖,一條全是傷疤的胳膊出現在眾人麵前。
她指著肩頭處一指長的淺淺凹坑,“這是他當晚用摔碎的碗割的”,接著她往下指著一個拇指大小的凹坑,“這是他用公公的煙頭燙的。”
“前一夜我要跟他吵了架,我第二天要去城裡賣貨,他找我要銀子買酒喝,我沒給。”
“我帶著女兒走到了門口,他從屋子衝出來扯我頭發,我沒站穩摔在了地上,他就把我從地上拖進了房間。”
林婷那時四歲,她有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