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兩天的時間把筆記本的內容通讀了一遍,算是對道家的修行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首先是老王說的主乾,氣確實是基礎。道家通過吐納和修煉的方式,吸收並儲蓄天地間的靈氣,包括日精月華,然後轉化為道氣,才能為我所用。
這裡的道氣不像武俠小說中的內氣、內力一樣,可以外放傷人,或者能夠抵禦外來打擊。它是一切道家術法的基礎,換言之,道家的各種術法都需要靠道氣來激發才會顯現出作用和威力,道氣越深厚,施展出來的術法威力就越強大。給我的感覺有點像汽車的發動機,排量越大,力量越大。
然後就是符、咒、印、陣。符就是類似於電視、電影上看到的黃紙符,分若乾種,每種畫法和作用都不同。印是指各種手印、手訣,也有很多種類。符和印都必須與咒配合,然後通過道氣的激發才能發揮作用。而陣是指排布的各種陣法,這玩意兒需要有一定基礎才能運用、施展,當然作用和效果肯定是要厲害一些。
至於雜項裡麵的東西就太多了,老王看相、算命的本事應該就屬於這一類。除此之外,還包括了觀星象、看風水,以及天下各門各派的一些術法介紹,甚至連一些比較精巧、稀奇的旁門左道的術法都有記載。
我最先開始的是練氣,老王在筆記裡記得很詳細,還有自己的一些心得和經驗總結。
一天分十二個時辰,午時陽氣最盛,子時陰氣最盛。但是按老王的說法,物極必反,最盛時也是衰落和轉折的開始,這時靈氣盛極而衰,最是渾濁。而午時之後的未時是由陽轉陰,子時之後的醜時是由陰轉陽,這兩個時辰是一天中陰陽交替、轉變的時候,這時候陰陽互生,生氣最足,因此也是靈氣最集中,最活躍的時候,選擇這個時候練氣,比其他時候效果要好得多。
照著老王的法子,我開始練氣。第一天、第二天都沒啥感覺,我甚至開始懷疑這不就是坐著打瞌睡嗎?但是第三天練氣的時候,我卻明顯感覺到空氣中仿佛有絲絲縷縷的東西鑽進我的身體裡,在全身不斷遊走,最後慢慢的走到小腹的位置就不見了。這種感覺很是奇妙,也讓我有足夠的好奇不斷嘗試下去。而且我還試了試在其他時間練氣,果然感覺鑽進我體內的氣息要少得多,也慢得多,效果明顯不如未時和醜時。
除了練氣我也學著畫符和練習各種手訣、手印,同時也嘗試熟悉和記憶各種咒文。但這幾個科目一開始就讓我頭大了,除了能記住幾種簡單的手訣和咒文以外,其他的一概記不住。
畫符就真像鬼畫符,那些彎彎拐拐的筆畫和符號,一看見就頭皮發麻,彆說記住,照著抄我估計也能抄錯。複雜的手訣、手印,比劃到我手指抽筋,仍然比劃不出那個標準的形狀和手勢。還有那些又長又拗口的咒文,我感覺像是在學一門新的語言,實在適應不過來。
相對來說雜項篇裡的東西我還比較感興趣,因為裡麵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尤其是那些不知道哪門哪派的新奇術法,更是讓人因為好奇而流連忘返。
就這樣,我進入到忘我的修煉和學習狀態。每天未、醜兩個時辰的練氣成了必修課,就好像遊戲中的“雙倍經驗”時間,一秒都舍不得浪費,恨不得再多幾個這樣的時辰。其他時間除了偶爾熟悉符、咒、印、陣之外,主要都研究雜項篇裡的東西了。
很享受這種專注的學習狀態,有時候甚至覺得學習的內容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這種積極而又專注的狀態,它會讓你忘記挫折和陰霾,並且帶來勇氣,讓你迎風向上。
這樣的狀態持續了大概半個多月吧,直到有一天,我用手機微信付款時看見我的微信零錢隻剩下幾十塊,我才突然驚醒我現在好像是處於失業狀態,而且坐吃山空已經有一段日子了!唉,庫存告罄,得想辦法了。
我躺在床上開始為生計打算。我現在被停業,即便有案子也無法代理。好在執業之初,我和瑞子摸爬滾打,也積攢了一些資源,現在是該想想如何利用和開發好這些資源的時候了。
這裡要給各位看官嘮叨幾句小律師生存的艱辛,或許將來有律師朋友看到這部小說,誠盼共勉。
律師資源說白了就是案源。一個律師,你業務再好,沒有案子給你做,你空有一身武藝也無法施展,要麼餓死,要麼氣死。
古代有很多名士因為懷才不遇,最後鬱鬱而終。其實“鬱鬱而終”也不過是好聽的說法,結局也不外乎餓死或者氣死這兩種。因為誰都大不過“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法則,而且這個法則貫穿了世界上所有物種生存軌跡的始終,它不僅僅適用於人類,適用於現在。
所以,如果無“才”,便也罷了。心性平淡,隨遇而安,說我“懶”便“懶”,說我“庸”便“庸”,一生粗茶淡飯,最後無疾而終,也是幸福。
若是有“才”,那便辛苦。因為你首先得尋找舞台,如果找不到供你施展的舞台,那麼這些“才華”最終極有可能成為你餓死或者氣死的根源,遺憾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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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時候,作為律師,學會開拓、挖掘資源,甚至比精深的業務技能更加重要。
還記得郭老師不知在哪段相聲裡曾經講到過,“相聲是說、學、逗、唱四門功課,但有時候這四門功課加在一起,也不如讓您心甘情願把錢掏出來重要”,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當然這也並不是說為了尋找施展抱負的舞台,不惜荒廢了業務去大搞宣傳和推廣,甚至是不擇手段的虛假宣傳或惡性競爭,這裡隻是想道明律師業務技能背後的功夫,以及學會這個功夫的重要性。這也是行內常說,“律師行業,門檻在門裡麵”的原因。
我也終於明白,當年麵試我的那個主考官,問我的最後一個問題的真正含義。他不過是想告訴我,一名成熟的律師,除了業務精深之外,還要有“門檻內的功夫”。而合理、合法地收取報酬,也是這“功夫”中的應有之義。
律師的勞動本就屬於智力成果,而一份智力成果自有它本身的價值,所以作為律師在與客戶談到勞動報酬時,不可“看菜吃飯”、一物二價。更重要的是,要準確定位自己工作的意義和價值,不可拿工作來講人情,如果自己的工作確實達到客戶的目的和預期,那麼客戶是願意在合理範圍內支付報酬的。如果沒有達到,哪怕是一分錢,客戶也會覺得不值,而且在埋怨、責怪甚至追責時,他也絕對不會和你講人情。
勞動成果的價值和尊嚴,也是一名律師的價值和尊嚴。我終於知道了麵試考核時那個問題的答案,內心不由升起對那位考官的感激,感激他當時不著痕跡的點撥,一番經曆之後再次回想,有如醍醐灌頂。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
曾經在剛執業還沒有案子做的時候,我和瑞子為了把自己推廣出去,也動了不少心思,因此在微信和電話裡有不少最早的客戶。當時這些客戶大多是谘詢和代寫文書,真正能形成案件的很少,但那時候我們就是這樣慢慢做起來了。後來漸漸有了自己的案源,這些最初的客戶也就慢慢沒怎麼顧著了。
現在我不能接案子,就打算著把這些最早的客戶彙攏過來,做些谘詢和代書工作,這樣,維持正常生活開支應該是不成問題的,而且,這還會成為我今後重新執業的珍貴資源基礎。
這時候我才深刻地感覺到,曾經你不怎麼在意的東西,有可能成為你後來救命的稻草。也是在這時候,我開始學會珍惜當下我所擁有的一切,也開始懂得,須有經曆,方得成長的道理。
當然,既有資源的鞏固和挖掘也是需要方法的。我把微信好友和電話簿裡的聯係人重新進行了整理,然後建了一個微信群,把最初的這些客戶全部拉進了群裡,然後給這個群取了一個名字叫“以法惠友”,再以群主身份在群裡發布了一個公告,大致內容是“群裡的成員都曾經是我的客戶,有了大家的支持,才讓我從一名新手律師,成長為經驗豐富的成熟律師。為了感謝和回饋各位朋友,建立了這個微信群,免費為大家解答法律問題,普及法律知識。歡迎大家谘詢、討論,涉及隱私問題的可以私聊。”
雖然說得冠冕堂皇,挺不要臉,但免費谘詢也確實給大家帶來些實惠,而且谘詢答疑的時間固定在每天早上八點至九點,因為如果隨問隨答的話,就顯得我這個律師太閒,有點掉價了。固定好時間後,人家就會認為這大律師百忙之中仍然不忘給各位排憂解難,這樣一來,身價一下又上去了。這些應該也都屬於“門檻內的功夫”吧。
需要代寫法律文書我就收取一定費用,因為我目前的生活來源就指著這個呢!如果確實有案件需要代理,我隻能謊稱現在手頭案子太多,一下子忙不過來,如果不急,可以緩一緩,如果急,我可以給他們介紹另外不錯的律師。當然,這肯定是給瑞子介紹過去。
這個微信群就這樣成了我停業期間的工作陣地,最初群裡隻有二十來個人,後來客戶們你拉我、我拉他,慢慢的人數竟增加到三百多個,僅僅是代寫文書已經完全足以保障我的生活,這是我最初沒有預料到的。這一來,我這失業律師的生活反倒比那些執業律師更充實,每天準時在群裡解答各種谘詢,然後就是代寫法律文書、草擬合同什麼的,未、醜兩個時辰雷打不動練氣,其餘時間仍然是饒有興致地鑽研著雜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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