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和瑞子一籌莫展之際,辦公室的門突然被敲響了。
一個年輕的小姑娘怯生生地站在門邊,小心翼翼地問道“您好,我想找一下吳誠律師。”
我有些納悶,站起來禮貌地笑道“您請坐,我就是吳誠,請問您是哪位?找我有什麼事?”
姑娘這才走進來,站在桌邊輕聲說道“我是萬華集團的行政文員,我叫文敏,這次來找吳律師是因為我們朱總的事,哦,就是我們副總朱彤。”
“朱彤?”我和瑞子互視一眼,問道,“朱彤怎麼了?”
小姑娘的眼圈兒突然就紅了,低著頭說道“我們萬總出事了,出事當晚朱總也被警察帶走了。臨走時朱總悄悄叮囑我,如果今天她還回不來,就讓我來找吳律師。”
“怎麼想著來找我?行健所的全道友律師不是一直在給你們萬總和朱總服務嗎?”我試探著問道。
“朱總說她隻信得過您,吳律師,您一定要幫幫朱總。”小姑娘說著話,眼淚竟掉了下來。
我和瑞子相視一笑,看來該來的總會來。
“你們萬總出什麼事了?朱總為什麼會被警察帶走?”我故意探著小姑娘的口風。
“萬總……,萬總死了。朱總報警,警察來了之後,就把朱總帶走了。”
小姑娘忐忑而慌亂,說話甚至有些語無倫次,但看著不像說謊。
“你們萬總死了?是朱總第一個發現,然後報了警?”
小姑娘點點頭。
“萬總怎麼死的?”我又問。
“我不知道。”小姑娘搖著頭道,“昨晚恰好我值班,是警察來了之後我才知道的。”
“這麼說,你們朱總被當成了懷疑對象,所以才被警察帶走。”我沉吟著道。
“你覺得你們朱總跟萬總的死有關係嗎?”一旁的瑞子問道。
小姑娘緊張地看著我們,“我真的不知道,我隻是昨晚恰好值班而已。”
我和瑞子對視一眼,看來這小姑娘確實什麼也不知道。
於是我對她說道“你回去吧,你們朱總的事我會想辦法。你留個電話,有需要你配合的時候我會聯係你。”
小姑娘留下聯係方式後,匆匆地走了。
瑞子笑著對我道“想什麼來什麼,這回該是咱們轉運了吧!”
我點點頭,“萬霜華的死一定有問題,朱彤現在應該是陷入四麵楚歌的境地了,不然她不會主動來找咱們。”
“那咱們見見她?”
“嗯,見見她。”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重大嫌疑的人被拘留後,至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會被送往看守所羈押。而律師也隻能在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之後才能進行會見。
所以,我們能見到朱彤的時間,最早是明天上午。
第二天一大早,我聯係了文敏,得到的消息是朱彤一直沒有回來。毫無懸念,她應該是被送往看守所了。
讓文敏辦好委托手續後,我和瑞子立即趕往雲州女子看守所。
朱彤見到我和瑞子後,極度緊張的神情終於鬆緩下來。
臉上仍有掩飾不住的憔悴,顯然昨晚沒有睡好。
“吳誠,對不起。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我唯一能信任的人隻有你了。”
我知道她這句“對不起”裡包含的意思。因為當時在雲滇,任保強伏法,她入主“金達礦業”之後,我和官婷曾經告誡過她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但現在看來,顯然她無視了我們的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