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從兩點鐘開始錄製。
“再來一次!”
“再來一次!”
“……”
終於在下午四點半左右,第一個版本出來。
李子浩唱的嗓子都有點乾了。
“好,ok!”
“今天就到這了。”
錄音室內的調音師和旁邊的工作人員打了一聲招呼,對著李子浩比了一個手勢,然後哢噠一聲,王曉月端著一杯熱水走了進來。
“來喝一口水。”
“謝謝!”
李子浩喝了一口水之後笑道:“那個,等下完成之後歌能不能發給我先聽一下,發我手機就行。”
王曉月點頭笑道:“當然,來,我們出去外麵,找個地方坐下來,剛好合同我也打印了。”
頃刻。
兩人就來到了旁邊會客廳,舒服地坐在了沙發上。
王曉月推了推眼鏡,熱情地笑道:“來,那個,李先生,你看看啊,這是我們公司收購你這首歌版權的合同。”
“你看啊,你什麼都不用付出。”
“也沒有任何約束。”
“反正肯定是吃不了虧的。”
“然後呢,經過我們領導高層的開會,最後給出了一個非常有吸引力的價格。”
“您看,隻要您簽名把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往這邊簽個字。”
“三十萬,就可以打到您的卡裡。”
王曉月羨慕地語氣道:“哎呀,三十萬啊,都可以買一輛小汽車了,天啊。”
“我念大學的時候,你都不知道,在外麵實習打工,一個月工資才三四千。”
“就是到了現在我畢業工作那麼久,都沒攢到那麼多錢。”
“哎呀,你是真的撿了大便宜了。”
李子浩逗樂地笑了笑。
三十萬?
撿了大便宜?
買我的《體麵》這首歌?
哈哈哈!
他也笑了。
王曉月以為對方是很開心,頓時笑道:“來,合同你看看啊,放心,我們大公司不會在合同上動手腳的。”
“你想想,萬一,萬一你這首歌沒有被選上。”
“其實,等於是白撿了三十萬。”
“當然是被選上最好,等於是共贏,你也出名了對不對。”
李子浩大概地看了一下合同的條款,基本上是把整首歌的作詞作曲演唱的所有權限,都賣給了這家公司。
三十萬,直接買斷所有的版權價值。
他抿嘴笑道:“那個,王助理,加個零吧,不然的話,這合同我可能簽不了。”
聽到這話。
王曉月整個人都傻了。
“加?”
“加什麼?”
李子浩微微一笑,翹著腿在那,轉著筆。
“我的意思是,加一個零。”
“而且我覺得並不過分。”
“你看啊,這邊寫的是買斷所有的版權權益,而不是授權使用。”
“意味著,哪怕這首歌以後火了,產生任何收益都將屬於你們公司所有。”
“也就是名義上這首歌是我的,但實際上是你們公司的,你們公司想要把歌給哪個藝人唱,那就給哪個藝人唱。”
“三十萬,是不是太少了。”
“我光是賣詞曲,都不止這個價格。”
“而且我賣的還是和授權使用,而不是永久版權,意味著我同樣可以賣給其他人。”
“你現在這個合同,稱得上是霸王條例了,典型的就是吃乾抹淨,就給三十萬打發我。”
王曉月目瞪口呆,她是做夢都沒想到,這個年輕人說話如此直接,而且還是一針見血。
確實,沒毛病,合同的內容就是這樣。
“不是,那個,你,你……”
王曉月有些荒唐地靠在沙發上笑道:“不是,你這個,是不是有點獅子大開口了。”
“三百萬?”
“你覺得值得嗎?”
“公司憑什麼給你的歌開那麼高的價格?”
“你知道哪怕是有名的作詞人,寫一首歌,也不敢賣這個價格。”
“更彆說,你還沒有任何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