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禪本以為修行者應該很有錢,至少自己這具身體的原主人隨便給有錢人忽悠幾句,就能換幾萬酬勞。
不過看沈靜冰和店老板討價還價的樣子,仿佛他們都有些窮。
想到自己一路都在用沈靜冰當司機,劉禪覺得自己也應該有點行動。
劉禪開口道“你們倆彆爭了,不就是幾十塊的東西,我買了。”
兩個人同時看向劉禪。
劉禪怕沈靜冰誤會,解釋道“我不是要搶狼毫筆,我看沈姑娘一路開車太辛苦,這幾十塊的狼毫筆我就替沈姑娘買下了。”
說著劉禪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百元大鈔遞給老板。
“不用找了。”
麵對劉禪遞過來的錢,老板並沒有伸手去接。
“怎麼,你非要找零錢嗎?”劉禪以前是做皇帝的,從沒自己花錢買過東西。
穿越到現代後,才第一次體驗什麼是購物。
他現在已經知道,買東西是需要找零錢的。他本想表現的大氣一些,結果老板居然不領情。
老板看著劉禪手裡的百元大鈔,又看了看沈靜冰。
“沈小姐,您知道,我們這些店都是在特勤局備案的。”
“誤會,都是誤會。”
沈靜冰攔在劉禪和老板中間,有些尷尬。
劉禪也發覺氣氛有些不對。
劉禪小聲的問“是我哪裡做得不對?”
沈靜冰尷尬的說“劉天師,我們說的數字後麵的單位是萬元。”
“七十五萬!”劉禪沒想到這麼一隻毛筆居然敢賣七十五萬的高價。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在孟津縣騙了三年,也才攢下一百多萬的身家,結果就隻夠買兩隻毛筆。
劉禪感覺修行者的世界通貨膨脹太嚴重了。
老板還是比較會做生意,知道不能得罪修行者,哪怕這是個修行者中的菜鳥。
“這位先生應該剛入行不久,有誤會也是正常,”老板解釋道“狼的壽命和狗差不多,一般在12到16年,長壽的狼也就能活二十年。
而製作這隻狼毫筆的狼,已經有五十歲高齡。這種年齡要是換算成人類,已經有兩百多歲。
所以這不是普通的狼,而是應該叫狼妖。
這都說老虎屁股摸不得,但狼妖的毛,也沒那麼容易獲得。
狼毫筆除了筆尖取自五十年的狼妖外,它的筆杆也是取自藏區一株百年樹齡的野生桃樹。
這還不算有了兩種材料後,還需要專業人士將他們製作成狼毫筆,並且給狼毫筆開光。
這些下來,我隻賣七十五萬都虧了。”
老板是會做生意的。
劉禪聽了老板的講述,覺得七十五萬買這樣一支筆,好像也不算太貴。
沈靜冰不能讓劉禪難堪,急忙說“好了老板,七十五萬,這支狼毫筆我要了。”
“還是沈小姐爽快,我這就跟您包起來。”
老板將狼毫筆用一個精致的木盒承載,遞給沈靜冰。
沈靜冰也算鬼市的常客,背後有沈家,因此老板不怕沈靜冰賴賬。
成功交易了狼毫筆,老板又開始介紹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