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倒不算大,大不了林琳再去外麵另外租一個地方當倉庫就能解決。
可問題是,加工廠歸誰?
要知道,加工廠可是為成品那一塊服務的,站在林大恩的角度來說,既然他今後不打算做成品,那加工廠他肯定不想要。
那就隻能分給林琳。
可問題是,林琳接手加工廠之後,還繼續把加工廠設在這邊?
因為林琳之前寸步不讓的緣故,這下林大恩可不樂意了,他板著個臉說道“阿琳,加工廠你恐怕得另外找地方安置了,繼續在這邊的話,我可不同意。”
這下可是為難到林琳了。
要知道,加工廠可是有著不少的重型設備,真要把它們拆下來再搬走另外找地方安裝的話,可不是一般的麻煩,麻煩程度比新建一個加工廠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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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假如加工廠必須得搬的話,她寧願不要,隻帶人走。
可她不要的話,林大恩能同意嗎?
顯然不能。
那咋辦?
要不便宜魏陽那小子,乾脆把加工廠折價賣給他得了?
她心裡頓時冒充一個這樣的念頭。
因為跟魏陽暗中通過氣的緣故,她也很清楚,現在的林大恩很想拉魏陽去緬甸合作開礦,因此,假如把加工廠折價賣給魏陽的話,她不信林大恩敢刁難魏陽,也說讓他搬走。
而從她的角度來說,假如是魏陽接手加工廠的話,那她都沒必要另外找地方建加工廠了,以後直接來這裡加工不就得了?
大不了給工費!
就這麼辦。
便宜那小子。
她打定了主意。
於是她說道“加工廠的事暫時擱置吧,留到最後再討論。”
“行吧。”
林大恩也勉強答應道。
真正的重頭戲來了。
那就是公司存貨的瓜分。
這才是公司現有資產裡最值錢的一塊。
但也是爭議最大的一塊。
要知道,公司的存貨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原石,二是成品及成品原料。
原石這一塊倒好辦,畢竟公司現有的原石存貨,都是由林琳家跟林大恩供應的,所有權並不屬於維恩,因此一分拆,隻需各自的貨歸各自即可,沒有啥爭議可言。
有爭議的是成品存貨,以及成品原料存貨,也就是公司花錢買下來的手鐲料。
這一部分,既然林大恩不打算繼續經營成品,那理論上就得由林琳來接收。
可問題是,這部分的價格該如何來計算?
總不能幾年前存下的料子,也按成本價賣給林琳吧?
這個林大恩可不同意。
因為林琳之前寸步不讓的緣故,林大恩更是不可能在這極具價值的關鍵點上便宜林琳,於是很快,雙方就在這一點上爭得麵紅耳赤,一連幾個建議都被對方否決。
眼看這家一時不會分不清了,急於重新把原石這一塊給做起來的林大恩也忍不住冒出一個念頭……
不如便宜魏陽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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