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弓確實沒有回頭箭。
林琳很清楚,一旦她出聲來替魏陽辯白,那她勢必會麵臨一個嚴重後果,那就是徹底得罪張良平。
得罪張良平的後果很嚴重嗎?
其實還挺嚴重的。
畢竟她是在張良平的地盤上做生意。
打個比方說,這次維恩分拆,假如她先把張良平給得罪了,那她的麻煩就大了。
為啥?
因為維恩被分拆後,她自己新注冊的公司,不僅公司名稱變了,法人變了,股東也變了,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張良平不為她大開綠燈的話,她其實是不能順利頂手維恩在玉器城的檔口跟辦公場地的。
玉器城隻需以維恩已經不存在為由,就把辦公場地和檔口都收回,然後簽給彆的公司,收取大筆的頂手費,或者說,就算讓她頂手,也可以趁機提價,或收頂手費之類的。
還有,就算她已經頂手了維恩原有的辦公場地和檔口,也不意味著她就可以隨便得罪張良平。
這又是為啥?
因為維恩跟玉器城的租賃合同是五年一簽,現在她接手了,也隻不過是在原有合同上的延續,等到了一年半之後,原合同就到期了。
這就意味著,假如她把張良平給得罪了,那等到一年半之後,她再想跟玉器城續簽可能就難了。
後果就是這麼嚴重。
也正因為如此,但凡是生意人,一般都不會輕易得罪人,尤其是那些跟你有生意往來的客戶或合作夥伴,就更加不會輕易得罪。
這是大忌。
可現在林琳為了替魏陽開脫,卻顧不上犯忌了,而且是一開口就不打算再回頭。
這就是所謂的有所為有所不為,很顯然在她心裡,維護魏陽的聲譽遠比維護她跟張良平之間的關係要重要得多。
她也不曾忘記,她跟魏陽是同一條陣線的人,儘管他們現在已經各乾各的了,但有必要的話,她還是會義無反顧地站出來。
既然如此,那就沒啥好顧忌的了。
“先說他師父劉國平的跑路。
“實不相瞞,劉國平跑路,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因此損失了一塊價值三百多萬的春料,而且經手人恰恰還是魏陽,是他從我手裡幫劉國平把料子借走的。
“但我最終卻沒有怪罪魏陽,大家知道是為啥嗎?
“因為在整個操作過程中,魏陽並沒有采用任何欺騙的手段,並且在劉國平跑路之後,他又在第一時間通知了我。
“還有,他本人其實也是受害者……”
為了替魏陽洗白,平時一向寡言少語的她,此時卻滔滔不絕地講述起了劉國平跑路的事。
這其實也是一件曾經在整個圈子裡被傳得沸沸揚揚的事。
隻不過大部分人都隻知道因此受損失的同行很多,但並不知曉更多的細節,至於跟魏陽有關的,知道的就更是沒幾個了,畢竟當時的魏陽還是無名之輩,根本就沒什麼人關注他。
正因為如此,林琳要想把他從此事中乾乾淨淨地摘出來,自然就得費上一番口舌了。
但對她來說根本就不算事。
她也正好想利用這一機會,讓大家了解一個真正的魏陽,好讓大家明白魏陽真正的品行,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她詳詳細細地講述起了當時的全部經過。
重點自然放在魏陽的人品和擔當上。
效果是相當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