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的線索來了!
儘管林琳隻是大概說了一下林家兄弟在翡翠礦上所占的股份比例,但魏陽還是能得出讓他稍稍鬆了一口氣的答案。
什麼答案?
就算林大維介入了謀害老爺子一事,介入的程度應該也不會太深,至少沒到主謀或同謀的程度。
為啥這麼說?
當然是從分贓的角度來分析的。
老爺子被謀害後,他落在林家兄弟手裡的財物一共有兩部分,其一是原有的那座翡翠礦一半的股份,另一份則是那塊切大漲了的原石,當時的市值就已經達到起碼三四個億。
既然是謀財害命,那老爺子的命沒了之後自然就是分財了,要分的自然就是老爺子留下的那部分財產。
原本的那座翡翠礦,原來就有五成股份在林大維手裡,若他是主謀或者同謀,那屬於老爺子的那五成股份他至少應該能分到兩成才對,加起來就有六七成。
然後是在那之後新開的翡翠礦。
據老爺子說,當時林大維手頭的資金已經所剩無幾,加上那塊原石的買斷金四千萬,最多也就剩一個多億。
至於另外兩兄弟,當時他們其實就相當於林大維的高級打工仔,林大維那個當大哥的,對他們最大的支持隻不過是幫助他們成家立業,然後在工作上給他們一份遠超普通打工仔的高薪。
按照他們當時的情況,他們手頭的餘錢是遠不夠去投資中大型礦的。
那麼問題來了。
後來他們開礦的錢從哪裡來?
不用說,肯定是靠賣掉那塊原石的錢,按當時的行情,賣掉那塊原石的錢,再加上林大維手中的,足夠再開一到兩座大中型翡翠礦。
而按照林琳的說法,後來所開的礦,三兄弟所占股份要麼是五四一,要麼是五三二,林大恩起碼占到其中的三四成。
這就意味著,老爺子留下的那部分財產,大頭應該是被林大恩拿了,另外老三也分到了一小部分,如此算下來,林大維所分到的並不比老三多。
就算分了一點,估計也就是一個事後的封口費。
這對魏陽來說絕對是個還算不錯的結論。
說實在的,如果林大維是同謀甚至是主謀,那他也在魏陽的複仇之列,最終的結果就算不死,至少也得剝層皮,付出不菲的代價。
真要到那個程度,魏陽就不知以後該怎麼麵對林琳了。
如果林大維不是同謀或主謀,那魏陽就輕鬆一點了,按照老爺子的說法,是由他做主,小施懲戒即可。
那樣的話,以後他麵對林琳還不至於有太大的壓力。
最關鍵一點,如果林大維是同謀甚至主謀,那他把投資的礦掛林琳名下,並交給林振東去管理,那就不合適了,畢竟他還有替老爺子複仇,除掉林大恩跟同謀在複仇計劃中。
現在他算是放心了。
他直接轉向了葉會長,說道:“如此看來,阿琳她父親牽扯不算太深。”
這算是給葉老頭吃一顆定心丸。
葉會長卻不解地問道:“何以見得?”
魏陽這才暗叫不妙,他差點忘了,葉會長是不清楚老爺子留在林家兄弟那邊的財產的,因此也就不能得出林大維牽扯不深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