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迅猛的站了起來,對著那個呆立當場的保鏢大喝,“不想死的!趴下!”
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不怕死的人。保鏢拿工資而已,慘叫連連的林東,捂著鮮血淋漓的小腿,烏洞洞的槍口,還有奪命的威脅,沒有幾個人下意識不是聽命令的
果不其然,保鏢趕緊扔下了還在昏迷的王明宇,馬上就趴在原地,頭也不敢抬
我靜靜的走在了臉色慘白,哀嚎不止的林東跟前,雖然我帶著帽子,口罩,可是當然瞞不過老相識的他,他顫巍巍的伸出手指,指著我,“你你你死定了”
我也沒想過要裝,而是蹲下來,檢查著他身上,看看有沒有真空攝像機之類的,又看看他的手機,手機確認了是待機狀態,沒有錄音錄像。確定了他沒有手段在針對我。畢竟,打死他他都不會想到,我會留在這裡,還直接開槍打斷了他的腿。
在他的認知裡,我曾經是個執法者,怎麼可能會犯法呢?所以,他才敢這麼肆無忌憚的殺我,威脅我!因為他堅信,我已經被捆住了手腳,什麼都不敢做!
可是,我連他的認知都不敢打破,我還怎麼跟他鬥????
反問他,“什麼我死定了?”
“你持槍殺人”
我搖搖頭,“是嘛?你還真的是會血口噴人,明明是王明宇開槍打你的,怎麼好意思汙蔑我?”
說完,戴著手套的我開始上下左右的擦拭著槍管,槍托,槍膛,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為了確保真實性,還特意把王明宇的幾根手指在槍管,槍托,槍膛上到處留記,確保了足以釘死他。
然後把獵槍,重新塞進了昏迷的王明宇手中,論起布置犯罪現場,我當然是行家。行家反過來,也是製造假象的高手!栽贓陷害玩起來自然是得心應手!
然後喊三郎,“去把他車裡的行車記錄儀拆掉,還有把你的車開過來!”
三郎趕緊跳了出來,跑向了剛才他開的那輛車。
而我,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林東,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你師弟說,我跟他是一類人,你怎麼看?”
他當然隻能躺著看,咬著牙看,忍著疼痛看。
我自顧自的點點頭,拿出手機,再度錄製了一個王明宇拿著獵槍,指向林東的畫麵
他惡狠狠的瞪著我,依舊不是那麼服氣,甚至帶著怨毒,如果眼神可以殺人,他已經殺了我千百遍了。
已經到了這一步了,我倒是最輕鬆,“我幫你報警?”
這件事依照我來看,林東根本就不會報警。他會自己來收拾現場,除非他想王明宇坐牢,因為王明宇之前拿槍,開槍打三郎的視頻,可是全程錄製的。
況且我最後那一個布置,槍上全是王明宇的指紋。相比較現場,涉槍案的現場,王明宇開槍在前,後麵這一槍非要說是彆人打的,陷害他。哪怕有兩個保鏢作證,但是前提是這個陰謀得成立!
可是槍是王明宇的,子彈是王明宇的,他自己還開槍了,你非要說,有人激怒一個持槍的家夥,然後打暈這個持槍的家夥,然後拿著他的槍去打斷了另外一個人的腿
這是不是太匪夷所思了?說不通的!
最最關鍵的是,哪怕王明宇的親爹是周淮。在這個國度,涉槍了,還傷人了,是不可能低調處理的。這裡對槍支的管製是零容忍的!
打掉洪三毛涉黑團夥之後,文州市除了吳克傑那個案子,就根本沒有發生過一起涉槍案件
就算是他豁出去了,把王明宇送進去。那怎麼能指證我。我是有備而來,口罩帽子,手套腳套,整個現場不會留下我任何的生物標記。
口說嗎?總得有證據吧?
果不其然,一點不比我笨的林東掙紮著說道,“你要是不殺我,就趕緊滾”
我點點頭,“好!看來你想自己解決!那我現在去鳴鳳山找吳瀟了,你最好不要騙我,也不要通風報信,否則你知道的”
三郎的車也已經掉過頭來,我也鑽進了車裡,然後駛離了荒蕪的斷頭路
轉彎的時候,我下了車,上來了我的車,臨下車的時候,我交待三郎,“你去找平頭,他會準備我要的東西,拿到了你就往鳴鳳山去!快到鳴鳳山了你給我打電話!”
上了自己車的我,趕緊給平頭打電話,“你現在給我準備兩樣東西”
“什麼?”
“無人機和一個模特”
平頭想了想,“無人機倒是好弄模特好了,我知道了,我有個哥們的情人是開服裝店的知道了,我馬上就去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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