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把兩個背包全部塞滿,肩上還背了好幾杆槍,這才離開槍店。
“好重啊,”馮予笙說,“也不知道這麼多槍能用多久。”
“如果遇上屍潮,那還不夠多。”邵明說著,想起了幾小時前才遇到的屍潮。
那種數量的變異體,根本就不是幾把半自動獵槍霰彈槍能夠應付的。
兩人滑下護坡,沿著鐵軌慢慢向回走著。
沒走多遠,一列火車便出現在二人眼中,向著他們緩緩駛來。
蘭伯特跳下剛停穩的火車,從二人手中接過武器。
不過他並沒有把裝滿武器的背包扔到駕駛艙裡,而是一路向後來到了一節車廂旁。
邵明看到,原本是五節的列車此刻隻剩下了一節客廂還拖在車頭後。
“還好匝道不遠。”蘭伯特說,“我把多的車廂都去掉了,但是我怕沒地方放東西,留了一節。”
“挺好的,”邵明說道,“三個人擠在一個車頭裡空間還是太小了。”
“後麵還可以改造一下。”蘭伯特點了點頭,“如果有材料的話還可以分幾個房間出來。”
邵明乍一聽還是個挺不錯的主意,轉念一想這個“有材料”聽起來可沒那麼容易。
三人把武器扔進了車廂裡,又回到車頭拿了點食物出來。
趁著這個空檔,邵明給自己的傷口更換了一條新的繃帶。
生火吃過午飯——雖然此時已經是下午了,幾人準備重新回到火車,繼續上路。
就在要踏進駕駛艙的時候,馮予笙突然對邵明說道“唉,你教我用槍吧。”
“用槍……”邵明想了想,現在子彈還比較充足,周圍的變異體也被清理乾淨了,確實是教二人用槍的好時機。
“就在這裡吧。”邵明說道,“槍店裡麵還有不少子彈沒拿的走,正好給你們練練。”
“噢,”蘭伯特看起來有點不太情願,“我是禁槍主義者,不過……還是應該學一學。”
三人從槍店內取出三把獵槍三把霰彈槍和不少的子彈,重新回到了火車旁。
邵明拿著從槍店裡摸出來的紙質標靶,向田野的方向走出了大概一百米色距離,將標靶靠著牆放好。
他走了回來,拿起一把獵槍端詳了一陣,對二人說道“雖然看不出具體型號,但這肯定是一把點二二口徑的獵槍,優點是後座低,容易掌控,缺點是這槍一般用來狩獵小型動物,對人的停止力有限。”
見二人不太聰明的樣子,邵明補充道。
“簡單來說,就是好打,但是打不死人,除非命中要害。”
兩人點點頭,邵明拿起一個彈匣,將其裝入槍內。
“這是彈匣,這槍應該能裝10發子彈,所以儘量打準一點。”
邵明又按下釋放鈕,取出了彈匣。
“如果打光了子彈,按這裡,就可以把彈匣取出來,換一個新的再塞進去就可以了。”
一旁的馮予笙點點頭,自己也試著重新裝了一下子彈。
邵明打開了保險,對二人說道。
“槍栓後麵的這個小機構是保險。”邵明解釋道,“如果不扳動它,就不能上膛擊發,同理,當你不用的時候關掉保險,以免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