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玉蘭否認謝紅燕是兒媳婦兒,隻說是死皮賴臉要住到家裡去的,最多算是邵建國的對象。
派出所的人就查了查,不過鎮上的派出所沒有那麼多權限,就知道謝紅豔先去了城裡。
居然還在城裡的招待所,找到了謝紅豔的名字,然後就不知道了。
不過根據她的介紹信的最終地址是海城,又去查了火車站的記錄,折騰了十來天的時間。
隻能確定謝紅豔去了海城,再遠的,實在沒有辦法了。
向村裡打聽了,村委會的根本就沒有開過介紹信,誰都不知道謝紅豔手裡的介紹信是哪裡來的。
隻能說是她自己偽造的。
至於介紹信上的公章,村委會門都沒有關,因為沒啥東西,很有可能就是謝紅豔自己偷了公章蓋。
也不能因此給村委會的人定什麼罪,不能證明人家給開了介紹信,現在謝紅豔都跑了,更不能說大家是一夥的。
趙玉蘭不能再去繼續鬨。
派出所給出了個主意,實在不行就自己去海城找找。
不過聽說海城那邊地方挺大的,又是陌上的地方,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就看趙玉蘭自己怎麼辦了。
趙玉蘭能怎麼辦,去的最遠的地方就是坐過六個小時的火車,去找邵衛國。
即便是到市裡坐火車,那也是剛好村裡麵有人去了市裡,有認識的人幫她買的票,送她上了火車。
就這些經驗,如何去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人,不亞於大海撈針。
趙玉蘭鬨來鬨去,花費了半個月的時間,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折騰了個遍,最後也沒能把錢給找回來。
邵梨子還是懷疑邵建國的,每天聽著趙玉蘭在家裡又哭又罵,隻能再次提出,“去問問二哥吧,二嫂又不識字,就算是偽造介紹信,那也得有人幫忙吧?”
介紹信肯定是有的,要不然的,就算是這邊的班車售票員放水,人家那些招待所還有買火車票的,怎麼也不可能放水。
謝紅豔又不認識字,這個介紹信是用字寫的,那是誰給她寫的呢。
而且介紹信的字,也不能很幼稚,要不然彆人看了就能看得出來。
就在這村裡的,除了村委會的幾個叔叔,以前就認識字,寫了這麼多年的材料,字能夠像大人的之外,其他人,寫出來的字都跟雞爬的一樣。
就是邵梨子自己的字,都自覺不能騙過彆人。
邵建國的嫌疑是最大的。
與其在家裡哭,還不如去問問邵建國。
清城離的也不是很遠,聽說做十來個小時的火車就能到,票價是三塊五。
這些東西,邵梨子和老師們打聽了,又問了其他看起來有閱曆的人,才得出的結論。
她也不太甘心。
已經讀了兩年了,再上兩年的學,就可以中考了,說不準也可以成為第二個商品糧的戶口。
現在家裡沒了錢,彆說是上學了,就連維持生計都得用儘全力。
心裡也沒個不恨的。
趙玉蘭聽了她的分析,也覺得有點道理,可是來回就要七塊錢,手裡就隻有二十多塊錢。
要是建國那邊沒拿錢呢,這7塊錢就打水漂了。
她有些猶豫,“如果用走的話,你覺得……需要花多長的時間才能走到?”
邵梨子無語了,她又沒有去過,長這麼大,連鎮上都沒有出過,用哪裡知道是多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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