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秀看著她越來越瘦,都有點沉默了。
這活兒來錢是挺快的,看著一個月好像能掙八.九十,但是有的時候難免有些損失。
能賺個六七十塊錢。
可真的是辛苦活。
林姐最快的時候,下午兩點才能回來,然後就要和麵擀麵皮,這可是一項大工程。
然後看著火熬煮高湯,再包餛飩,通常都要忙到晚上1點多。
早上六點起床,收拾乾淨,火急火燎的搬著東西去鎮上,路程又要一個多小時。
一天兩天可以,時間長了,人根本就吃不消。
陳可秀都覺得,自己出的是個餿主意。
她試圖勸道,“林姐,要不你搬到鎮上去住?我想辦法問大隊長給你要個證明。租一個小屋子,這樣就能省了來回的時間。”
如果能早點回家,也就是十二點之前可以忙完,然後早上七點起床,那就可以了。
正常的作息不熬夜,即便是累一點,應該影響不大。
林姐聞言,怔了會兒,並沒有說話。
“姐,我不是趕你走的意思,來回折騰實在是太累了。那些豬下水也挺沉的,要把東西搬過來,再把材料帶回來。實在是太趕了,住在鎮上,這些時間……”
“我明白的。”林姐打斷了她的話,“我其實也想過,但是我這個人吧,也沒有家人。跟你們處了幾年,要是一個人去鎮上活著,就是乾活都沒滋沒味的。”
這世上能有幾個沒有血緣的家人?
每天去忙活,回來乾活的時候,也能看到小陳,還有如意和安安,心裡都覺得安定。
要是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就連賺錢,好像都沒什麼想頭。
這人啊,也不是一輩子盼個富貴,還想盼個親情熱乎。
陳可秀想了想,“我有工作,還要帶著安安和如意,多半是幫不了你的。要不上去村裡偷偷打聽打聽,有沒有心靈手巧的小姑娘,一個月給個十塊八塊的,讓人幫個忙?”
之所以要偷偷的打聽,那是因為,村裡的人不光是不敢做生意,也對做生意看不上眼。
認為這就是資本的尾巴,然後又覺得丟人。
林姐乾了一個月,居然沒有人好奇她賺了多少錢,隻是在背後說她掉錢眼裡了。
不過村裡這麼大,總會是有人願意乾的。
到時候多一個人,時間就省了很多,按照正常情況來講,九點多就能把活乾完。
這樣一來,九點半睡六點起,身體就能吃得消了。
也能滿足林姐的天天回家的想法。
不過代價就是要給錢。
林姐壓根沒有猶豫,“我看行,回頭我就打聽打聽。我就知道小陳你,就是有資格本家的潛質。我都沒想過還能請人呢。”
這就是一種下意識的思維。
找人來幫工,這不是地主家乾的事兒嗎?
最多感歎兩句,家裡人太少,沒人能互幫互助。
竟然沒想到可以這麼乾。
錢這種東西嘛,那是賺不完的。
跟小陳相處得好,安安和如意也把她當做親人,沒有根的浮萍好像紮根了。
林姐就是怕離開了,感情會生疏,慢慢的又變成孤家寡人。
不就花錢請人嗎?
當初她還是小陳請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