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秀瞬間明白了,真的是給了好處的。
她就不理解了。
彆人也不知道她和邵衛國沒有同房,在大家的眼裡,妥妥二婚,林少同也不是娶不到媳婦的人,至於整出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兒嗎?
至於王大娘的反應,她也不意外。
隻要給點好處,她就是願意配合的。
她忍不住揉揉眉心,看來,這王大娘家是不能繼續住下去了。
今天能因為林少同的小恩小惠讓他進家,要是明兒給個幾塊錢,讓她打開房門呢?
傳了出去,也是她被說得難聽。
什麼結婚了不安分還出來住啊,勾引男人一類的話,她隻需要用腳趾都能想的明白。
必須換個地方住了。
也不知道邵衛國那邊的離婚報告弄得怎麼樣了。
她戶口和他在一起的,等離婚遷出來,就是一個人了。
一個月了,應該也差不多了吧?
尋思著晚點去街上轉轉,也許能遇到大院裡的嫂子,打聽打聽再考慮要不要換房子租。
“可秀,你出來,我們好好談談吧。”
林少同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陳可秀不吱聲,冷著臉站在門背後。
“可秀,我總覺得你對我有什麼誤會。”
“有什麼誤會?”陳可秀聲音清冷,“你天天往我這一個有夫之婦的屋裡鑽,如果不滿意你的這份工作,就直說,彆搞這種差的作風連累我,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就算兩人之間沒什麼,他要是一直來,誰知道附近的鄰居會這麼說。
她和邵衛國關係又不好,對方又是大男子主義,為了挽回麵子,把她列為破壞軍婚的被告,再來些風言風語,她怕是得坐牢。
根據以前的傳聞,原主喜歡讀書人,至少是高中生,林少同符合。
又這麼巧,前腳和邵衛國鬨翻要離婚,後腳就遇到了老同學,然後還糾纏上了。
這人還天天往她門口跑,在這不算嚴謹的時代,夠定罪了。
他林少同不怕死,她還怕呢。
林少同在門外好久沒說話,過了會兒,咳嗽了兩聲才說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來這邊就你一個朋友,沒彆的意思。”
他可腳用力踢著雪,心裡頭有些火大。
還沒這麼討好過一個人,陳可秀越是拒絕,他就越來勁。
都說烈女怕纏郎,這女的越追躲得越厲害,現在門都不讓進了。
他可不怕什麼軍婚的,誰能證明他破壞了?
本來兩個人就是分居。
就算和陳可秀發生點什麼,她敢出去嚷嚷麼。
他今天剛搬了個宿舍,哪怕隻有一個屋,就想哄了陳可秀過去。
反正見了她現在的樣子,對灰撲撲的那些姑娘,都看不上眼。
而且,陳可秀有家的,男人還是軍官,就是發生點什麼,她也不敢要求什麼。
頂多就是風流韻事,也不用負責任。
計劃得好好的,沒想到今天陳可秀吃錯藥了,死活不讓進門,那這些日子的功夫都白費了。
他才不管陳可秀要沒要他的東西,他買了,也送過來了,就當是給了的。
陳可秀嗤笑一聲,“誰要和你做朋友啊?哪兒熱乎往哪裡去,彆在我門口吠。”
這些日子,她委婉地提醒過好幾次,讓他彆來了,非要逼她說難聽話,賤得慌。
林少同頭一次被罵,心裡更加不痛快。
他可是鎮上供銷社的副主任,剛開這裡一個月,不少人都想給他拉纖保媒,不過他看不上這些大字都不識一個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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