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剛肯定的點點頭。
“你放心,我這邊已有發現,立馬給你打電話。”
其實陳剛以前也幫過刑警大隊辦過類似的案子,但是那是三年以前的事了,陸川還沒來,當時的隊長是袁紹康。
他們最終也找到了人販子用的交通工具乘坐的汽車。
但是很可惜,後麵並沒有再有大的進展,那件案子成了懸案,孩子至今都沒有找到。
至於這個案子,陳剛也隻能是求老天保佑。
和偵辦一般的凶殺案不同。
追蹤人販子找小孩兒這種案子破案的時候,警察的心理壓力其實非常大。
對於凶手而言,被害人已經死亡,這是既定的事實。
即便有些凶手手段極其殘忍,造成的影響也很惡劣,但實際上,警察破案抓人都是人死了之後發生的。
被害人死亡這件事情是無法被更改的。
但是拐賣案件不同。
絕大多數的拐賣案件,報案時間其實都比較短。
給警察的感覺就像是凶手在你前方,你在他後邊一樣。
隻要你一努力,有可能就追上他,而隻要追上他把孩子救回來,就能挽救一個家庭,挽救一個孩子。
就像陸川現在這樣,他已經找到了白色麵包車,在建設路北五巷的監控。
隻要再進一步,陸川就有可能把人抓住。
這種破案的緊迫感是普通人根本無法想象的。
但是到底能不能抓住……誰也不知道。
陸川帶的人幾乎是小跑著離開的交警大隊辦公樓。
“建設路北五巷!”
車上,陸川語氣焦急“開警笛,最快速度趕過去!”
“是!”
現在也許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夠改變案子的最後結果。
開車的刑警叫陳茂凱。
三年前袁紹康當時碰到的那一起拐賣案,他就是經辦刑警之一,恰好的是那一次他也開車載著袁紹康趕往一個發現線索的地點。
所以陳茂凱很清楚,到了有線索的地點之後,但什麼都沒有發現的那種沮喪感。
有的時候陳茂凱甚至在想,如果自己開車開得再快一點,是不是就能夠抓到對方了。
所以,這一次陳茂凱狠狠的把油門踩到油箱裡麵,一路的呼嘯前行。
中間有好幾次差點出現交通事故。
但陳茂凱一點都不在乎,依然是全速前進。
很快,以往20分鐘的路程,這一次陳茂凱不到8分鐘就開到了。
建設路北五巷巷子口,陸川,等人下車進去偵查。
陳茂凱卻感覺混身有些發抖,腿似乎都不聽使喚了,根本下不去車。
剛剛進入巷子口不到10米的地方,陸川抬頭就看到了拍攝過白色麵包車的監控。
建設路北五巷並不長,大概也就是300米左右的長度。
“陸隊!那邊!”
用情景眼間抬頭看前邊,發現一個白色車屁股。
陸川帶著三個人,立馬往前跑過去。
“就是這輛車!”
他麼的!
終於找到了。
有同事拿出了對講機,在公共頻道裡邊給大家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