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峰早有準備,還是對方真的記不清了?
王兆凱絕對是前者!
他覺得高峰在撒謊。
當然高峰並不是一直在說謊話,他說的話裡麵十句話裡麵有九句話,隻是真的一句話是假的。
比如他和趙小婉之間發生衝突的原因,比如說在出租房裡邊的一些行為等等等等,有可能都是真的。
但是,高峰在具體殺人描述的過程當中肯定沒有說真話。
比如王兆凱的詢問,對方是用石塊砸了趙小婉的正麵,還是背麵砸了幾下的時候,高峰說自己因為時間太長可能忘了。
能忘麼?
如果真的隻是打了一架,那麼過去九年時間確實記不清了,也算正常。
但是殺人不一樣!
王兆凱辦過很多起殺人案件,也審訊過很多殺人犯罪嫌疑人。
有的人隻殺了一個人,有的人殺了好幾個人。
但絕大多數人對自己的殺人過程都記憶的非常清楚,任何一個細節似乎都刻在了腦子裡,他們都能回憶出來。
隻有極少數人在激情殺人的情況下,才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可是在王兆凱的判斷來看,高風殺人肯定不是激情殺人。
因為他剛剛描述的殺人過程當中有些細節很清楚,但是具體怎麼殺死趙小婉的過程卻又比較模糊,這並不符合一般情況。
在王兆凱審訊過的犯人當中,對於殺人過程當中以外的細節比較模糊是正常的,尤其是隨著時間的延長,這種模糊會越來越明顯。
但是反過來具體的殺人細節反而會越來越清晰,尤其是隨著時間的延長,這種清晰會像是刻印在腦海裡一樣。
因為正常人在殺了人之後,隻要不是心理變態,他在不經意間或者是做夢的時候總會回想起殺人的細節,時間越長這種回憶越多,這一種細節的刻意也就越深刻,所以時間的延長並不會使他遺忘當時殺人的具體細節,反而會更加清晰。
高峰在撒謊,他應該隱瞞了具體的殺人細節,而是編織了一個謊言。
“高峰,再說一遍你殺人的經過,從趙小婉在南崗村下車開始說。”
高峰似乎有些奇怪,有些疑惑對方為什麼還要讓自己說一遍。
頓了片刻,高峰說道“是我……剛剛說的不夠詳細嗎?”
王兆凱點點頭。
“這是我們審訊的慣例,殺人的細節必須要詳細詳儘,而且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說謊,我們要對前後的供詞進行核對。”
王兆凱當然沒有說實話,更沒有所謂的審訊,前後兩次必須進行核對的說法,他隻是覺得高峰居然在撒謊,那麼他編織謊言的部份就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審訊其實就是一門實踐心理學。
以王兆凱審訊的經驗來判斷,一般情況下對方如果說的不是謊話,那麼這一部分的描述一般情況下都不會一樣,雖然意思一樣,但是表述的方式可能會有一些區彆。
但是這方一旦說的是謊話,那麼前後供述,甚至有可能一字都不差,對方是早就準備好背過的。
高峰不懷有他,他又沒有經曆過審訊,所以也沒有懷疑,接著講述他剛剛的殺人經過。
“那天晚上我帶著趙小婉從出租房裡麵出來,打了個車之後,本來是想……”
高峰再一次講述,九年前的6月26日下午他殺人的整個經過。
“到南崗的時候,趙小婉說下車方便,我跟著下車之後沒想到他識破了,我要把她送回東江的計劃,然後她就一直跑,我就在後麵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