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凱回頭,看了看查監控的刑警,對方點點頭。
這個小區的地下車庫裡麵確實沒有監控攝像頭。
“那你怎麼解釋她17號早上從你這離開,17號晚上又回來的事情?”
“這有什麼好解釋的,當天晚上她東西搬走之後又回來了,因為她給我打電話說我們兩個賺的錢要分開,我說那行你要分錢也行,今天晚上回來你得陪我睡一覺,否則的話我就不給你錢。”
“晚上回來的時候他是打車直接到地庫的,所以監控裡邊肯定也沒有她回來的監控錄相。”
“所以李曉燕17號早晨的時候是從這塊離開的,至於那天晚上回來,她有東西落在這塊兒了,然後又取的。”
根據王明輝所說李曉豔回來都是打車直接到地庫,所以沒有他進來的監控,但是他離開的時候是從小區門口大門走的,要出去打車。
那王明輝所說這個道理倒也能說得通,邏輯上還是順的。
兩個人當晚就分手了當時李曉燕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叫來了車,然後從地下室坐車離開了。
結果因為兩個人的財產分割不明,因為有一些錢還要分,當天晚上王明輝要求分錢可以,但是要跟他睡一覺,所以李曉燕離開之後又折返回來跟著王明輝睡了一晚上,第2天早晨再次離開去上班。
然後17日下午的時候下班後,李曉燕又回到兩個人的住處取,他自己落下來的東西,接下來18號的時候他就沒有去上班,從此之後再也沒有人能夠聯係上她。
“你們說王明輝……說的是真的嗎?”
離開王明輝的家裡之後,幾個人聚在會議室裡麵探討,剛剛關於王明輝提供的信息。
是表達著王明輝的筆錄,滿臉的疑惑。
陳江搖搖頭:“從邏輯上來講倒不像是假的,而且我看整個過程當中王明輝很坦蕩,一點都沒有緊張的意思,我看著不像是撒謊,而且也確實有可能發生這種事。”
“我感覺扯淡了吧,不太可能吧,來來回回的走了又回來,關鍵問題是李曉燕當天晚上離開他能去哪兒呢?我們現在沒有找到他有租房子的記錄,也沒有找到她要去跟同事住的記錄”
孫彪說道。
他接著又道:“我個人覺得還是這個王明輝有懷疑。”
“首先他們兩個是同居關係男女朋友,而李曉燕又經常上網聊天,跟其他的男人有曖昧的聊天記錄,王明輝發現之後,和對方打了起來或者是吵了起來,總之發生了衝突,這個過程當中他錯手殺人或者是故意殺人都是有可能的。”
按照孫彪的說法,他覺得王明輝有殺死李曉燕的動機也有這方麵的可能。
而且王明輝解釋的這些,雖然邏輯上能說得通,但是多少有些牽強。
“另外就是李曉燕當天晚上離開的時候到底去了哪兒?我們現在根本沒有找到。”
李曉燕當天晚上離開兩人同居的地方,他不可能直接就去江東,因為第2天她又出現了。
那當天晚上他到底把東西放在哪兒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