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看到對方倒地不動了,這才舒了一口氣。把手裡的鐵管湊近嘴角,把管口裡的煙霧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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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四沒有見識,把李慶手裡的東西看成了砸人的鐵管。剛才形勢緊急,李慶沒有多做解釋。
此時對方倒地,眼見不活了,李慶才來的及笑了起來。
他手裡的可不是什麼鐵管,而是他找了能工巧匠,費了不少功夫,製作出來的手槍,或者叫做火銃。
作為一個現代人,自然要利用自己的優勢。在練武之前,自保最有威力的武器,那就非火器莫屬了。
因此李慶他自己根據所知道的原理,自己設計,然後找能工巧匠製作,打造出了領先者給這個時代自發火銃。
是的!是自發火銃,而不是什麼沒用的火繩槍。他知道自發火銃的原理,其實就是使用彈簧,把打火石安裝到火銃上。
這樣隻要一扣扳機,打火石就可以點燃槍管裡的火藥,從而把裡麵的鉛彈射擊出來。
這裡麵需要的東西,這個時代的工匠都能做出來,隻不過以前沒有人能夠想到而已。
既然李慶穿越而來了,那麼自然要把這樣的武器先弄出來給自己防身。
他一共準備了三把這樣的自發火銃,每一把都裝好了火藥鉛子,隨時處於激發狀態。
因為隨身空間的特性,這三把自發火銃都放在空間裡,隻要他需要,隨時可以拿出來,扣下扳機就可射擊。
之前用長槍刺毛四的胸口,不過是迷惑對方的手段,真正的殺手鐧,是最後拿出來的自發火銃。
之所以要準備三把,那是因為這火銃畢竟不是現代的手槍,擊發率隻有八成,也就是開十槍,隻有把槍能夠成功射擊,另外兩槍有可能打不響。
這還是李慶改良了這個時代的火藥,把粉末火藥改成了顆粒火藥後的擊發率。否則真的用這個時代的火藥,不但威力小,而且擊發率就更低了。
而這些知識,都是他以前看書看來的。顆粒火藥在明代戚繼光的兵書中,有明確的記載。李慶以前看書時,特意研究過一段時間。
因此到了這個時代,利用這個優勢,造出了這個時代最早的顆粒火藥來。
但即使這樣,為了防止開槍之後沒有擊發或者沒有打中敵人,因此特意多準備了幾支。反正有隨身空間在,放在裡麵也不費什麼事情。
還好他這麼做了,否則今天這樣的大雨天氣,他的自發火銃若不是從隨身空間裡取出後,立馬就發射的話。
那麼時間一久,火銃裡的火藥難免會受潮打不著火。
剛才用長槍迷惑了毛四後,隨機就取出了一隻自發火銃來,眼看對方走近後,毫不猶豫的就開了槍。還好時間短,大雨沒有影響到開火。
這火銃的威力也沒有讓他失望,剛才毛四意識到危險,想要閃躲的,但顯然沒有什麼卵用,槍聲一響,立馬中彈倒地。
並且鉛彈威力巨大,中彈後立馬喪失戰鬥力,此時煙霧散去,李慶上前一看,毛四因為失血過多,已經斷氣了。
對方一個擁有內力的武者,在自己弄出來的火槍麵前飲恨西北,李慶隻覺著胸懷大暢,這就是對敵人的最好報複方式了吧。
不過對方顯然是受了王飛虎之命而來,不把王飛虎弄死,李慶難消心頭之恨。於是他立刻把自己的長槍收進隨身空間裡去。
這把長槍以後還可以用來練習臂力,可不能隨便丟了。
此時毛四已死,也不知道寶曉峰那裡如何了,對方若是應付不了那三個門麵人,、那麼今天的危機就不算解除。
因此他立刻辨明方向,朝著自己商會最近的貨場跑去。至於毛四,此時死在這荒山野嶺,估計頂多兩天,屍體就會被野獸啃食光的。
他跑出樹林的時候,雨勢漸漸的停歇下來。此時遠處有一隊人馬向著這裡跑了過來。
李慶不知對方底細,不敢露頭,又退回了樹林中。不一會兒那隊人馬走近,李慶在樹林中看清為首一人,正是自己的好兄弟趙小龍。
知道這些人是來尋找自己的,於是立刻出聲給對方打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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