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和陳森進了小區,就看見樸樸推著陳叔翹首以盼。
看到他們回來了,樸樸高興地跳了起來:
“回來了!”
“回來了!”
白榆過去抱起她。
這小家夥是廢土少見的巨挑食的孩子,她父母在的時候精心養育她,她還是瘦得跟難民一樣。
父母遇難後,她自己照顧自己,更是瘦成了紙片人。
九歲的孩子,抱著輕飄飄的。
明天給她買兩件新衣服,再買些好吃的吧。
白榆暗暗打算著。
“白榆姐姐,我今天給那些小麥澆了四次水。”
樸樸伸出四根細細的手指。
“好極了!”
“過不了幾天,咱們就能吃到麥芽糖了。”
白榆說。
陳文恪關切地問兒子:
“第一次拾荒,怎麼樣啊?”
陳森勾起嘴角:
“挺好的!”
陳文恪懸著的心落了下來:
“看你這樣子,就知道很好了。”
“那咱們先不聊這事了。”
“吃飯吧,我跟樸樸做了土豆燉雞,還炒了青菜。”
白榆:陳叔,怎麼好意思天天麻煩你做飯呢?
陳文恪:你這孩子就彆跟我客氣了!你每天去拾荒那麼累,回到家哪有力氣做飯啊?你陳叔沒本事,也就做做飯了。
樸樸:陳伯伯不光會做飯,還會寫書,他已經跟出版社簽合約了。
“厲害呀!”
白榆跟陳森歡呼一聲。
陳文恪笑:
“小丫頭,我們說過要等吃完飯再給他們驚喜呢,怎麼這就說出來了?”
“嗨,算了,遲說早說都差不多。”
“今天出版社來人,跟我簽了合同。”
“書預計一個月內就會印刷發行。”
“他們還支付了我三千塊的稿費。”
白榆的第一反應,難怪竟然有雞吃,好棒啊!
想想不對啊,一本書的稿費是三千塊,未免有點太少了。
出版社的人也太黑了。
當然,看著陳叔那自豪的笑容,這話不好說出來的。
“大文豪!”
“咱們每天吃大文豪做得飯,樸樸,幸福嗎?”
白榆逗小孩。
樸樸是真的幸福,笑得眼睛眯成了月牙:
“幸福!”
“陳伯伯還教我背詩呢。”
“他真的好有文化!”
童言童語逗得三個人大笑。
陳森用鑰匙開了鎖,推開門,燉雞肉的香氣撲麵而來。
白榆重重吸了一下:
“不行了,香迷糊了。”
“原本不覺得有多餓,聞到這個味道才發現我快要餓死了!”
陳森趕緊過去,把雞肉從鍋裡舀了出來。
白榆盛了四碗米飯。
樸樸拿筷子,把炒好的青菜端上桌。
四個人開開心心圍著桌子吃晚飯。
剛吃到一半,就聽到敲門聲。
這個點,會是誰呢?
陳森過去,從貓眼裡看了一下。
“爸爸,這人我不認識。”
他聲音大,木板做得門又不隔音,門外的人聽到了,大聲說:
“好外甥,我是你舅舅啊!”
“怎麼連舅舅都認不出了?”
舅舅?
陳森皺眉。
他的記憶中隱隱約約有那麼一個人,但他根本想不起對方的臉。
畢竟這麼多年,舅舅跟他家沒有任何來往。
陳文恪聽出了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