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鄉鎮的人過來交錢的時候,也是直接送到這房間裡的···”
這就麻煩了。
全縣十幾個鄉鎮,一百多個單位、學校,就算按一個單位來一個人來算,也得將近兩百人知道這間屋子。
萬一單位為了安全,來的是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人,弄不好人數得五百靠上···
我又陷入了沉默。
這他麼還怎麼秘密的查,大張旗鼓都不一定能搞得定呢。
從知情人這個角度沒辦法入手,那就換個方向吧。
“孫伯伯,據我所知,財務上都有製度,下班之前,所有的錢款都必須鎖起來,就算沒有保險櫃,也得找個櫃子吧。”
“這個···”
“據民政局那邊兒說,這筆款子粗略的算來隻有十七萬多,但是各種麵值的都有,堆起來有好大一堆,什麼櫃子都裝不下。”
“庫房裡的那些櫃子,原本都已經裝滿了東西,騰出來再裝這些錢太過於費事兒。”
“而且,那些櫃子基本上都沒有上鎖,放在桌子上和裝在櫃子裡基本上沒什麼區彆。”
呃,這個事兒我不好評論。而且目前來看,民政局的這個解釋倒也算合理,除了有點不太符合財務製度之外,倒也沒什麼明顯的疑點。
“孫伯伯,那個鞋印···,你們局技術科是什麼結論?”
“那是小半個雙星運動鞋的鞋印,技術科分析是一個四十一碼的雙星鞋,鞋的主人應該是一個一米七五左右的男性,體重大概七十到八十公斤。”
雙星鞋是這時候很流行的大眾運動鞋品牌,很多人都有可能買上一雙,這條線索,聊勝於無吧。
哎?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老孫剛剛說那個財務科長在下班前,是把房間打掃了一遍的,為什麼公安局才取到了小半個鞋印?
不應該有很多鞋印的麼?
就算第二天進去了很多人,把鞋印弄亂了,但老孫不是說那個財務科長發現錢丟了之後,就立刻命令大家不要亂動,不要靠近庫房中間的桌子了麼?
這樣還不能提取到更多的鞋印麼?
我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之後,老孫解釋道。
“這個鞋印不是在庫房裡麵提到的···”
按老孫所說,小偷在偷走捐款之後,似乎還很好整以暇的把房間打掃了一遍,結果讓他們在房間裡沒有找到任何的痕跡。
但這個庫房有一個接近二十公分高的門檻,應該是為了擋耗子用的,平時沒人會故意在上麵踩一下,知道這回事兒的人都是一腳就跨過去了。
但那天的小偷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在這上麵踩了一腳,留下了痕跡,而且在打掃房間毀滅痕跡的時候,還偏偏忘記了這裡。
“能確認就是小偷留下的?”
“基本能確認。財務科的科長說那幾天,因為屋裡麵堆了不少錢,民政局的人都為了避嫌,連庫房的門口都不怎麼去了。”
好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這鞋印兒估計還真是小偷留下來的。
但是那小偷能細心到偷完東西還把屋裡麵打掃一遍···
這腳印兒是有意還是無意留下來的,還真是兩說。
“民政局院子裡養的有狗麼?”
“有,但是半夜沒聽見狗叫。”
得,這小偷估計還懂的怎麼訓狗。
哎,我忽然想起來一個似乎忽略的問題。
“那些錢,堆起來有多高,一共有多重?你們判斷這些小偷,是一個人,還是好幾個人?”
“這個···,我們找銀行幫了忙,如果這些錢全是一元的,大概是八十公斤,但如果全是一毛的,那就是八百多公斤。”
“這些錢當中還有不少的硬幣,所以我們估計最少也得一百多公斤,也就是說,可能有三百斤左右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