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見狀,不免有點擔心,這次無論如何,也要將這樁買賣談成,想到這裡,便開口道。
“小夥子,你看這樣行不行?一千塊錢的價格肯定不能少。
搬家時,我隻將個人的物品帶走,其他的東西,我都給你留著。
剛才你也看到了,屋裡的這麼多家具,加上廚房裡的鍋碗瓢盆,這些東西要是花錢去買,少說也要兩三百塊錢。
這些東西雖然不是新的,但完可以使用,能為你節省了不少錢。”
老陳說到這個份上了,蘇繭便不再說什麼了,他開口的道:
“看來您是誠心要賣這個房子,那就按你所說的價格,房子我買下了。
不過一千塊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我還得回家湊錢。
為了讓我們雙方都有約束,我先付給你兩百塊錢定金,十五天之內將尾款付清。
如果到時我不能付清尾款,這兩百塊錢就作為違約金,你可不用退給我。
收下定金之後,您就不能反悔,一旦您違約,您就必須以五倍定金對我進行賠償,您看怎麼樣,可否願意?”
“當然願意,買賣房子可是一件大事,一定不能馬虎。”老陳興奮開口。
“既然您同意了,那我們就簽訂一份合同,將我們之間的約定表達清楚,同時還要在這裡找兩個人作擔保,附有連帶責任。”
″好的,我們現在就擬合同,找人來擔保,將這件事敲定下來。”
接下來,蘇臣讓老陳將房產證明和戶口本拿出,在確定無誤之後,蘇臣開始擬定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很快擬好,老陳認真查看合同,發現並沒有問題,完全是按照他們之間約定來寫的。
在簽字之前,老陳找來了左右隔壁鄰居,將情況說明清楚,然後讓他們為自已擔保,實際上就是證明老陳是房子的主人。
老陳在這裡生活多年,與左鄰右舍的關係都還不錯,再說這房子本就是老陳的,他們在合同上簽字證明,也沒有什麼關係。
很快,合同各方的名字都簽好了,雙方各執一份,蘇臣從口袋裡掏出兩百塊錢,交給老陳作為定金,尾款八百塊錢,在半個月內付清。
做完這件事情,蘇臣便離開村莊,前往縣城。
此時臨近中午,蘇臣準備找一個小餐館,吃點東西。
相比較前段時間,市場上做生意的人明顯增多,這些人以攤販為主,大部分人沿街叫賣。
這個時間點,變革剛剛開始,社會上物資還比較匱乏,大部分生活物資還需憑票供應,雖然人們清楚開店能賺錢,但缺少進貨渠道,你拿什麼賺錢。
有些人腦子就比較靈活,開起了不需要進貨或進貨少的店麵,什麼小吃店、理發店、修鞋等店鋪,相繼出現。
在眾多經營中,小餐館應該是非常賺錢的生意,不過此時的人們還小心翼翼,避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然而人們擔心的事情並沒有發生,經營小餐館的人漸漸多了起來,不過經營規模普遍不大。
蘇臣準備前往第二胡同巷的那家小餐館,上次去過一次,那裡的飯菜味道還不錯。
可沒走幾步,蘇臣就看見旁邊有一個小餐館。
這個餐館不同於其他的餐館遮遮掩掩,而是選擇在人多熱鬨的地方經營,竟然還打出了自己的招牌:
胡妹兒小吃店。
從進進出出的人來看,小餐館生意應該不錯,在這個年代,能如此高調經營餐飲業,可以看出餐館老板是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