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是個年輕人,正全神貫注的在玩著電腦遊戲。並沒有注意到推門而入的林海。
他略微思忖片刻,走上前去,輕輕敲了下櫃台,然後繃著臉說道:“我是分局的,剛剛有人來賣手機嘛?”
店主抬起頭,怔怔的看著他,似乎有點沒回過神來。
“我是分局反扒大隊的,你剛才收蘋果的二手機了嘛?”他加重語氣問道。
店主被他的氣勢所懾,居然沒對身份表示懷疑。遲疑著探頭往外看了眼,然後小心翼翼的說道:“確實有個賣蘋果手機的,但一看就來路不正,我沒敢收。”
“賣手機的人呢?”他立刻追問道。
“走了呀。”
“往哪走了?”
店主不住的苦笑:“警察大哥,我也不知道他往哪走了呀,這麼多人,我真沒注意啊。”
他想了想,又問:“是個戴棒球帽的年輕小夥子嘛?”
“不是,是個黃毛,頭發焦黃焦黃的。”店主小心翼翼的說道:“大哥,咱們說得可能不是一個人。”
話音未落,林海已經轉身衝出了小店。
果然不出所料,這小子換裝還挺快!他心裡想著,眼睛卻一刻不停的四處搜索著。可惜找半天,彆說黃毛,連雜毛都沒有,眼看商業區就要走到頭了,林海的心裡愈發焦急起來。
就在他幾乎要絕望的時候,一個身影突然映入了眼簾。
那人正站在一塊巨大的廣告牌下麵,金黃色的頭發在燈光下顯得有幾分詭異,他看上去很小心,見有人過來,便立刻轉過身去,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像是個好人。
林海汲取了上次的教訓,並沒有冒然衝上前去,而是穿過馬路,兜了個大圈,迂回到黃毛的身後,然後一點點靠近,動作之輕,如同一隻正在抓老鼠的貓。
黃毛就是剛剛的小偷,他綽號老七,是扁頭的拜把子兄弟。
彆看他瘦小枯乾的,卻也是個殺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不僅盜竊技術高超,而且還是個擺弄炸藥的行家。
他是連山本地人,五年前因報複殺人逃出國境,在境外與扁頭相識,由於臭味相投,很快便結成莫逆之交,一起乾起了黑道殺手的買賣。
此番潛回國內,是要處理一些私事,所以,在黃嶺就與扁頭等人分手了。
由於是在逃人員,他非常小心,從來不使用手機和銀行卡,為得就是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即便是互相聯絡,也都是事先約定好時間,然後使用公用電話。
他離開黃嶺的時候,身上並沒有帶很多現金。至於原因嘛,其實也很簡單,首先,攜帶大量現金既麻煩又不安全。其次,按照計劃,處理完私事之後,他很快就與扁頭等人彙合出境了,根本不用帶那麼多錢。
然而,計劃沒有變化快,辦完了事情,跟扁頭一聯係才知道,黃嶺暫時回不去了,這等於給他出了個不大不小的難題。
老七隨身帶有一張假身份證,但由於連山市舉辦海洋文化節,警方加大了治安整頓力度,對賓館旅店等住宿場所查得非常嚴,他不敢輕易使用,隻能在過街的地下通道裡,跟流浪漢混在一起,即便如此,也經常遭遇驅離,儘管他對連山非常熟悉,成功的避開了多次盤查,但也被嚇得夠嗆,白天隻好躲在藏身之地,連門都不敢出了。
他曾經想過離開連山,去彆的城市暫避,但思來想去,最後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
在境外逃亡了這麼多年,對國內的狀況已經很不熟悉了,冷不丁換個地方,更容易出事,相比之下,還是躲在連山更安全一些。
不出門可以,但不吃飯可不成,身上帶的現金很快就用沒了,他隻好鋌而走險,出來作案了。
按理說,憑著他的手段,搞點錢還是很容易的,但這段時間連山市遍地都是警察,他不得不加十二分的小心,就像今天晚上,他本來鎖定了好幾個目標,但都沒機會下手。轉了好一陣,最後才在人群中發現了林海和李慧。
這對男女氣度不凡,尤其是那個女人,一看就是個有錢的遊客。經驗告訴他,越是這樣的人,越疏於防範,得手更容易些。
不料他的判斷失誤了。
李慧並可不是普通的遊客,而是主政一方的大員,而領導身上一般是很少帶現金的。
兩人相撞的一瞬間,老七已經神不知鬼不覺的將李慧的挎包拉開,並順走了裡麵的一部蘋果手機和裝有銀行卡的卡包。
得手之後,他迅速摘掉帽子,並將事先準備好的黃色發套戴在頭上,並把後脖頸處貼著的風濕膏撕了下來。
之所以貼個風濕膏,並非有什麼頸椎病,而是為了遮擋後脖頸處一塊非常明顯的黑色胎記。
對他來說,銀行卡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隨手便扔掉了,然後將手機卡拔出丟進大海,便徑直往商業區走去。
當下的蘋果二手機還是值些銀子的,即便明知來路不明,隻要價格夠低,照樣有商家敢收的,賣掉之後,幾天的飯錢就搞定了。
說起來也算他倒黴,商業區裡本來有好幾家收購二手機的店鋪,但不知道為啥,今天晚上卻像約好了似得,統統關門了,剩下一家營業的,老板的膽子超小,見手機來路不明,說啥也不肯收購,他見狀不敢久留,便快速離開了。
本打算向行人兜售,但又怕被巡邏的警察撞上,所以便暫時打消了念頭,另外,今天是事先約定好的聯絡時間,晚上九點整,扁頭會撥打商業區儘頭處的一個無人公用電話,他想先聽聽那邊是如何安排的再做打算。
此處距離天水海濱廣場有一公裡多,憑著以往的經驗,這裡已經屬於安全地帶了,但他還是很謹慎,躲在一個廣告牌的陰影裡,警惕的觀察著周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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