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建同茫然了一瞬,“這倆人打架還要報公安?”
宋清風神色淡淡,“他把你打成這個樣子,還差點把你打死,怎麼也是個故意傷害了,為什麼不能報公安?”
“可、可先動手的人是我啊,要是報公安,把我也給抓走了咋辦?”
現在的人可沒什麼遇事找公安的概念。
“你先動手,有人看見了?”
譚建同微微一怔,“那應該沒有。”
當時他已經收完雞蛋,準備回家了,李文華大概是從外麵回來,兩人在半路上遇到的,然後李文華就跟他說了一些有的沒的,大意就是他都離婚了,還纏著前妻不放,簡直就是不要臉。
譚建同沒忍住,就跟人動了手。
不過那個時候是午飯的點,大家都在家裡吃飯,應該沒人看到他們兩個是誰先動的手。
“既然沒有,誰能證明是你先動手的?分明是李文華言語挑釁你在先,還對你動手在後,妄圖傷害你。”
譚建同茫然地看著宋清風,還能這樣?
“這、這樣不好吧?他也沒占到便宜,我也還手了。”
而且因為李文華下手狠,所以他也沒留情,估計現在人還躺在床上起不來呢。
私心裡,譚建同是不願意報公安的,總覺得去派出所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正在這時,門外出現了個小身影,是譚建同的兒子來給他送飯了。
譚建同連忙起身去接,“小傑,你怎麼一個人過來了?”
譚誌傑今年四歲半,長得非常討喜,聽到這話,奶聲奶氣地道:“媽媽被外婆叫走了,讓我給你送飯,免得你餓死了。”
譚建同:“……爸爸隻是受了點傷,不至於餓死。你媽媽不來了嗎?”
譚誌傑搖頭,“不知道呀,外婆說有事找媽媽。”
“那你媽媽還生爸爸的氣嗎?”
譚誌傑再次搖頭,“我也不知道。爸爸,我要回家啦,媽媽讓我送到就回家。”
等小孩走了,譚建同才笑著對宋清風說道,“我這次受傷也算是因禍得福,燕妮對我的態度總算有點軟化了,昨天晚上也是她給我做的飯,還給我拿了一床薄被過來。”
言語間似乎還挺滿意自己被打。
宋清風眼神幽幽:“你知道李文華的前妻是怎麼死的嗎?”
譚建同神情莫名,“好像是生病吧。”
“不是生病,是被他活活打死的,他根本不能人道,甚至還跟他們村裡一個男人關係親密,怕被人知道,所以就娶了一個女人,以掩飾他的真麵目。”
“那女人的娘家人對她非常不好,即便婚後發現了李文華的真麵目,她也不敢說出去,因為娘家沒人為她撐腰,也不會有人相信她的話。直到她被李文華活活打死,卻被說是身子骨不爭氣,生病死了。”
“你說如果李文華真的跟林燕妮結婚了,林燕妮和你兒子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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