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小偷的家屬索要電動車車主20萬元的賠償。
聽起來很扯淡吧?但還真就有這麼一回事,小偷家屬給出的賠償理由也很簡單。
看似電動車車主不應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嚴格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還要看充電車的地方是否屬於正當的充電場所。
如果電動車主是私拉電線,在公共場所或明確不能充電的公共樓梯口或單元口充電。
那麼,即便小偷偷電車存在一定的過錯,電動車車主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
但這話又說回來了,現在一些老舊小區,哪有指定的電動車充電裝呢?能騎電動車的人又有幾個能買得起那些有固定充電樁的小區呢?
所以這個案子就一直在扯皮中。
從這個事情上可以看出,人家提醒那幾個年輕人,並不是說那人就有什麼壞的心思。
對於一些路過的人來說,可以因為怕自身的損失,袖手旁觀,但鄰居們卻不行,畢竟這火勢真的大了,直接關係到他們的自家財產安全。
雖然鄰居們都在忙於滅火,玻璃門也被幾名和這家店主想熟的人給砸開了,但因為火已經起來了。
一般人還真不敢直接進去,隻能在門口利用滅火器向裡麵噴灑。
就在大家努力滅火的時候,突然店內傳來一聲嬰兒的啼哭。
“啊!裡麵有孩子”
“是呀,好像他家孩子才8個月吧?”
突然有鄰居反映過來,店主家的孩子才8個月,並不會走。
但因為火勢已經起來了,沒有人想冒著危險去救裡麵的孩子,現在所有人都在盼著消防隊可以早點到來。
葉遠聽到裡麵孩子的哭聲,在看看那些正在救火,但不敢衝進火場的人。
最終他還是一咬牙,一個健步來到一個正手拿滅火器向著裡麵噴的人身後。
一手奪過這人手中的滅火器,葉遠迎著濃濃的黑煙就重進了火場。
就在葉遠衝進這間門店的同時,猛地聽到“碰”的一聲大響。
一個東西直接分奔著他的胸口射了過來,葉遠下意識的抬手就是一擋。
就感覺手臂一疼,一個鐵罐掉到了地上。
“啊,那是打火機器,小夥子你不能進去了,裡麵有易爆物。”
一名大媽站在外麵看到這一幕,大聲的喊叫著。
“我能出去,可裡麵那孩子估計就沒救了。”
葉遠心裡想著,腳下步伐加快了很多。
隨著葉遠的深入,裡麵接連傳來幾聲悶響,火星四濺。
葉遠用眼角的餘光看到,幾瓶金屬罐正在不停的蹦跳。
“草,這家店夠全的,連滅害靈都有。”
此刻他也顧不得這麼多,直接衝進了最裡麵的一個小房間。
隻看見房間中一個嬰兒床上,正有一個被裹的嚴嚴實實的嬰兒,正在裡麵不停的啼哭著。
葉遠咳嗽了幾聲,從黑煙彌漫的房間內,報出了一個小孩。
孩子看起來也就78個月,小臉已經被煙熏出一條條黑道。而那靈動的大眼睛,已經不住地往外留著眼淚。
葉遠顧不得多看孩子,直接用小被蓋住孩子的頭。
然後把孩子護在自己的胸前,用雙手抱緊,用出最快的速度向店外衝去。
伴隨著一聲聲爆炸在葉遠身後響起,葉遠終於隻用了十幾秒鐘就衝出了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