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默念了一遍:“節氣?朗朗上口,還挺押韻。”
錢玄同說:“你在教育部上班,有聽過嗎?”
魯迅搖了搖頭:“沒有。”
“所以很奇怪,一個十來歲的女娃娃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錢玄同說。
實際上對他們來說,節氣歌隻是很小的學問,不足掛齒,關鍵是從一個撿煤核的窮孩子處聽到。
萱萱問道:“真不是人人知道?”
錢玄同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又叫過來小男孩:“秉穹,你在學堂裡聽過嗎?”
小男孩也搖了搖頭:“沒有。”
“孔德學校都沒有教過?”錢玄同嘖嘖道,“那還真有點意思。”
魯迅點上一根香煙,問道:“小姑娘,你從哪兒聽來的?”
“我哥教給我的。”萱萱再次說。
“什麼時候教給你的?”魯迅問。
“前天。”
“其中有兩個字錯了。”
“我知道,因為我學認字也就四五天。”
“學認字隻有四五天?”
“對啊,”萱萱自豪道,“也是我哥教我的!”
“你哥是誰?”魯迅繼續問。
“我哥叫秦九章。”
魯迅沒聽過這個名字:“你哥是做什麼的?”
“我哥是個車夫。”
“車夫?”魯迅吐了口煙,“什麼車夫?”
“還能是什麼車夫?”萱萱笑道。
魯迅右手兩根手指夾著香煙,指向胡同口的大街:“你說的是那些拉車的車夫?”
萱萱點點頭:“對!”
魯迅悠悠道:“確實有點意思。”
萱萱已經撿完煤核,問道:“你們還有什麼問題嗎,沒有我就走了。”
魯迅向她擺了擺手:“再見。”
然後才與錢玄同進了屋。
錢玄同坐下後說:“這個姑娘的話讓我想起了豫才兄的一篇文章。”
魯迅撣了撣煙灰,“是啊,我也想起來了。”
五四那一年,魯迅寫了篇文章《一件小事》,可能很多人沒有看過。
文章非常短小,隻有一千來字。
講的是有一次魯迅在京城乘坐人力車外出。
剛走到S門,突然一個穿著破棉衣服、花白頭發的婦人橫穿出來。
車夫讓開了道,但婦人的棉衣沒有扣上,兜著車把,因此倒了下去。
魯迅認為這是一件小事,車夫沒有責任,他對車夫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可車夫卻放下車子,攙扶起那位女人,毫不躊躇地向巡警所走去。
魯迅這時突然有一種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刹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
後來巡警走近魯迅說:“你自己雇車罷,他不能拉你了。”
魯迅掏出一大把銅圓,委托巡警給他。
魯迅在文章後寫道:“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叫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