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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很普通很普通的女孩子。
在三歲剛讀幼兒園小班的時候,我被大家孤零零的丟在了角落中,而那個被大家眾星捧月的男孩子對我說,我們一起玩吧!
自那之後,我度過了最幸福的時光。
他說過,他喜歡啟明市,也喜歡歐夏洲,所以他喜歡夏這個名字,沒有什麼理由,單純隻是因為好聽。
這一句話一直都記在我的腦海中,從未有半點時刻遺忘。
無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無論男老師,還是女老師,乃至於所有的人,無關於年齡,無關於性格,無關於任何一切,都喜歡著他。
嗯,也包括我。
如果說,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類,都是神靈大人一秒內創造出來的,而他呢,一定是神明大人花費了幾百年……不……幾萬年,才能創造出來的吧!
他的身上,仿佛本身就有著一種人類能達到極致的美,那超越了人類的外在,而是用語言無法描述的東西。
何況,他不僅有著無法形容的美麗,還那麼有才華,那麼討人喜歡。
我隻個孤單的女孩子,也是個普通的女孩子,很笨拙,隻會注視著前方的方向。
所以,我就跟在了他的身後,甩掉了所有的人。
隨著我們的年齡長大,他身上真正展現出了無所不能,這也證明我的猜想——他是神靈大人,花了好多好多年,好多好多心血,創造出來的最完美最完美的人類。
他如果從事繪畫,能輕易成為世界級的藝術家,如果學音樂,能留下不亞於貝多芬的名曲,從事科學研究,能幫助人類走向全新的未來。
無論從事任何職業,隻是第一次的練習,他就能驚動啟明市所有的藝術家,這些人求賢若渴的跑上門來,希望成為他的老師。
這實在太可笑了,因為這些人中,很多人是世界級的藝術家,他們本身就代表著一個傳奇啊,可是他們那吹胡子瞪眼,挽袖子露胳膊要打架搶徒弟的樣子,實在有夠庸俗的。
可更好笑的是,他隻是三分熱度,很多東西隻是堅持了一二個星期就放棄了,最長的繪畫,好像也就不到一年時間吧!
對了,在學習上,他好像隻要看一眼課本,就能拿到滿分,所以在我的印象中,他從來沒有學習過。
對我來說,並不希望他投身一門藝術去,當然哲學和科學也不希望。因為那樣的話,我就不能待在他身邊了不是嘛!
我是個很自私又很普通的女生嘛!
隨著我們逐漸長大,從小學初級漸漸升向了高級,我心中反而少了很多快樂,多了幾分憂愁。
心智越來越成熟的我,終於明白了,我的青梅竹馬,我的玩伴,是一個多麼有魅力的人。
我毫不猶豫的肯定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女孩子,能夠抵擋他的魅力,哪怕他沒有任何才華,也足夠讓皇室的公主,財閥的千金,世家的小姐趨之若鶩了。
而我,隻是這麼一個普通的女孩子。
所以我明白,總有那麼一天,他會離開我的身邊。我一直在暗中祈禱著,希望這一天,會晚一點到來。
我們還很小,還隻是不到十二歲,還是天真爛漫的年齡,還可以繼續小孩子的任性。我們還很稚嫩,還可以在以孩童的角度,仰視著這個世界。
我就這麼抱著,不切實際的夢想,努力跟緊著他的腳步,哪怕再辛苦,也不曾落下。
和小時候的他不同,逐漸長大的他,身邊也逐漸有了很多的朋友,有男孩子,也有女孩子。
我常常想,他是一個不太懂得拒絕彆人的人,所以才會被這些人乘虛而入吧!
能不能再冷淡一點點呢,能不能再凶惡一點點呢,能不能再、懂的拒絕一點點呢!那樣的話,就會有更多的時間,待在我的身邊了。
不管怎麼說,我夏,是和他距離最近的人,就算有一些女孩子,比我漂亮,比我可愛,比我有才華,可是我和他的距離,才是最近的。
十二歲的我,默默祈禱著,不希望狡猾的公主,就這麼快接走我的王子大人。
再等三年就好,再等三年就可以了。
但如果那時候我的願望成真的話,或許在十五歲,我又會祈禱,再等三年吧!
我真的是一個自私的女孩子。
但我永遠也無法想到,在十二歲的那年,我就失去了他。我的人生中,再也無法找到他駐足的痕跡。
我的世界,仿佛在一天之內徹底的崩塌了,我隻是向神靈大人祈禱,隻要在三年就好了,難道連這個願望,都無法滿足嗎?
我不是不知道總有一天會失去他,但是,我隻是個膽小怯弱的女孩子,我才十二歲,我需要一點時間,來讓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啊!
再給我三年的時間,我一定……一定會開口祝福他和公主獲得幸福的!
在那之後,我的世界徹底失去了色彩,他的不告而彆,在我的心中留著了不可磨滅的傷痛。
我甚至出現了幻覺,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個夢,不切實際的夢!
是不是遇到了一個人,不存在這個世間的人!
開朗的我,愛笑的我,大人們眼中很可愛的我,在那之後,就已經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