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日,他帶人千裡追逃犯,一路遭遇數次暗殺。
在衛韶心中一直憋著一股勁,想著快些處理完那些事,好早日回來見她。
這還是第一次,他在外做事,如此寄掛著一個人,還是一個女子。
從前,每次出征,他都沒想過生還。
男兒報國恩,馬革裹屍還,便是衛韶從前的心靈寫照。
如今,他竟有了牽掛,這滋味,很奇怪,又很美好。
結果,他用儘了全身的力氣,回來見她,卻見到她和彆的男子,在嬉笑暢談。
見到他後,還瞬間冷了臉。
衛韶當然要氣死了。
可,再一聽之下,她竟是誤會了他不告而彆,才會如此待他。
衛韶的心就像是被狂風吹上天的風箏,忽高忽低,終於又落了地。
原來,她也是惦記他的。
原來,她也並不是像她之前說的那樣,要和他避嫌,對他避之不及的。
所以,衛韶這麼冷的性子,從來不屑於和任何人解釋的他,竟破天荒的開口解釋起關於那張字條的一切。
“不應該啊,雖說那字條是小了些。
但是我放在你枕頭下麵,壓住了一角的。
就算有風,也合該是吹不飛的吧。
你確定,你沒見到?
我可是將我有急事,要出城辦事,歸期不定的事寫的清清楚楚。
江老板,你可不該生我的氣哦。“
衛韶的語氣明顯已經開始哄著江春曉了,但是,他也實在想不通,為何她會沒看到那個字條呢。
他特意給她寫的字條?
他還用枕頭壓住了一角?
江春曉聽完衛韶的解釋之後,心裡咯噔一下。
她瞬間有種從有理之人變成無理之人的心虛感。
莫非!
那個東西就是他給她的字條!
啊啊啊!!
江春曉的臉,紅白相間,這一瞬間,都快憋出內傷了。
要是那個東西的話,那還真是不怨他。
她記得,那日清晨,她起來後,看到手臂下麵沾了一張褶皺破爛又汙濁的濕碎紙片,上麵烏漆嘛黑的字跡早就被混合的看不清是什麼了。
那個——該不會就是他給她留下的字條吧!
江春曉抿唇心道,竟是她把那字條給搞碎了,才不知道他出城的事。
他根本是無辜的啊!
老天爺啊!
那個字條,是被她的口水給浸泡碎了呀!
當時,江春曉醒來之後看到些紙碎,還想,是不是自己頭一晚上在衛韶走了之後,喝了一壺酒壓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