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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克拉克和席勒最終還是沒吃飯就來到了漫威,因為克拉克真的不想再吃卷心菜了。
他們打算等到這邊之後再找一家餐廳,席勒認為他們可以先去紐約,他很喜歡曼哈頓的一家比利時餐廳,認為可以讓克拉克嘗嘗,但是克拉克反而想去墨西哥城吃墨西哥菜,他最近很長一段時間沒去墨西哥,都有點懷念那裡的玉米餅和塔可了。
所以他們還是把墨西哥城當做了落腳的第一站,再回到墨西哥之後,克拉克不由得發出感歎,“每次來到這裡,我都感覺到自己充滿力量,我想這可能是地球上離太陽最近的地方,這裡的人都是太陽的子民。”
克拉克沐浴在陽光之下,強烈的光線完全地模糊了他的輪廓,背後是砂岩建成的層層迭迭的房屋,頭頂是明亮的令人睜不開眼的光輪,周圍所有人都對他投以注目禮,像個真正的人間之神。
馬丁開車接上了他們兩個,在他的推薦之下,兩人找了個墨西哥城很有名的餐廳,準備在這裡吃午飯。
墨西哥的美食世界聞名,這裡的菜有著歐美絕大多數國家所沒有的鮮香刺激,很受許多重口味人士的喜歡。
墨西哥的主食是玉米和粟米,著名的小吃塔可的外皮就是用粟米做的,另外經常出現在餐桌上的就是菜豆和辣椒一樣是墨西哥人食用數量最多的蔬菜。
另外比較獨特的是墨西哥人很喜歡吃仙人掌,而且他們不是把仙人掌當菜吃,而是當成水果吃。
但或許古老的文明的美食傳承都有相同之處,這裡的人也喜歡吃水果蘸辣椒,而且同樣也喜歡大餅卷一切,而且醬料文化源遠流傳。
早在17世紀的時候,墨西哥就有一種用100多種珍稀原料所製作的辣醬,甚至一直傳承到了今天,成為了墨西哥大廚們展現自己廚藝的招牌。
席勒和克拉克他們來的是一家改良餐廳,席勒雖然能接受許多不同的食材和口味,但克拉克是個地道美國人,他不吃內臟。
墨西哥本土的塔可在沒有經過改良的時候是要卷內臟的,還會有一些炸製昆蟲之類的菜,克拉克完全接受不了,所以他們去的是一家比較火爆的遊客餐廳。
克拉克最喜歡吃牛肉,所以先點了一套主菜,黑胡椒牛排,然後是香汁菜豆燴蘆筍、土豆玉米片辣炒魚、蜂蜜奶酪仙人掌、青紅椒雞肉絲塔可、脆雞仙人掌裹墨西哥卷餅。
席勒並不太了解墨西哥菜,也沒怎麼吃過,他按照自己的口味點了奶油醬煎三文魚、玉米牛油果沙拉,還有一個大份的熔岩蛋糕。
馬丁則為了嚇嚇這兩個美國佬,非要點特色菜螞蟻卵和牛肚湯。
菜上來之前席勒說:“本來我是想直接帶著奧利弗一起過來的,但是看起來他的心態需要調整,或許你應該先過來看看情況。”
“我也是這麼想的。”克拉克對著送冰水的服務員點了點頭,然後轉過來說:“或許這裡也沒有他心中偉大崇高的事業,但至少有一份工作能讓他轉移一些注意力。”
“所以我們現在麵臨的問題就是如何說服他來這裡,我認為他對墨西哥有一種近鄉情怯的恐懼心理,但隻要邁出那一步,剩下的就不是問題了。”
“但願我能說服他。”克拉克在胸前畫了個十字。
很快服務生就開始上菜了,一大盤又一大盤的菜擺滿了整個桌子,墨西哥菜以熱情奔放的烹飪風格聞名,傳統的墨西哥人認為美食不應該隻有味覺享受,也應該追求視覺上的熱烈和美麗,因此幾乎每道菜都有四五種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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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片被故意炸製成了金黃色和紫色,搭配青紅椒絲做點綴,綠色的仙人掌和黃澄澄的蜂蜜配在一起像綠洲上的清泉,熔岩蛋糕上則被烤製上了一圈濃鬱的黑,散發著濃鬱的奶味。
盤子的邊緣都畫著各式各樣的小人,馬丁辨認了一下發現,這仍然是阿茲特克文明的標誌,顯然他們知道什麼對遊客最有吸引力,克拉克都忍不住掏出手機把每一道菜都拍了一遍。
他美滋滋的說:“我和露易斯的蜜月旅行就打算去墨西哥,不過她不太能吃辣椒,待會兒我要嘗嘗這些不辣的菜味道怎麼樣,或許我們可以一下飛機就來吃這家餐廳。”
幾人開始大快朵頤,這裡的海鮮和肉類味道都相當不錯,蔬菜也是各有各的滋味,牛肚湯驚人的好喝,席勒在味蕾上努力的分辨著調味料,準備自己回家之後複刻一下。
更令人驚訝的是馬丁點的那道螞蟻卵,白色的螞蟻卵裡偶爾還能看見黑色的螞蟻幼蟲,但是已經被炸至金黃,然後又用檸檬汁和辣椒醬涼拌,吃起來既有油炸的脆香,又酸酸辣辣的十分開胃。
就連克拉克都連吃了兩勺,然後表示,“螞蟻是勤勞的搬運工,我們不應該吃它們的幼蟲。”
馬丁則對美國人的見識短淺表示了鄙薄,他說:“你認為我們是趴在岩壁的螞蟻洞裡把它們的卵給摳出來的嗎?得有多少人去扣螞蟻卵能供得上這麼大一家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