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是否決了任天堂公司代理律師提出的反對。
接著,他對任天堂公司的一號證人說道:“請一號證人回答被告的問題!”
一號證人聞言,隻好硬著頭皮回答龍騰提出的問題。
“你入職我們公司以後,主要負責遊戲主機的製造工作!”
“你在入職的當天,也就是10月29日,就進入製造車間工作!”
“你是在17點下班!”
“當天,你是在公司的食堂吃飯!”
一號證人一一回答了龍騰提出的所有問題。
他的回答基本上都是他胡謅的!
“好,接下來我來告訴你,我在1979年10月29日當天,我到底做了什麼事情!”
“10月29日這一天,我一直都在蔴省理工學院!”
“上午6點鐘,我準時起來,洗漱完畢以後,前往蔴省理工學院的一號食堂吃早飯!”
“我到達一號食堂,時間是上午6點31分!”
“我在吃早飯的時候,看到一位名叫埃德加·沃恩的男生在尋找他丟失的15美刀,不過在我離開食堂之前,他一直都沒有找到他丟失的15美刀!”
“我在6點47分吃完了早飯,然後前往自習室看書,在6點58分到達自習室!”
“我在7點13分的時候,看到坐在我前排一位名叫安·羅莎的女生,拿出了一本書名叫做《洛麗塔》的小說,在看這本小說!”
“我在8點50分的時候,到了學校的圖書館!”
“當時,我還跟圖書館的一位名叫巴內特·費爾頓的圖書管理員打了一聲招呼!”
“我在……”
龍騰十分詳細地將他在10月29日當天,具體什麼時間,做了什麼事情,見到了什麼人,看見了什麼事,全都十分詳細地說了出來。
就連他見到的人叫什麼名字,他都說了出來。
他的記憶力超強,他的大腦就好像一台電腦一樣,隨時都可以調取出他每天所經曆的事情!
雖然他平時不怎麼跟彆人溝通,但是隻要彆人跟他提過一次姓名,他就可以記住這個人的名字!
即便是他隻見過一次,他也會記得十分的清楚!
當他將他在10月29日這一天,所經曆的事情,事無巨細地說了出來。
在場的所有人全都震驚了!
他們完全沒有想到,龍騰居然可以將10月29日當天所經曆的事情十分詳細地說出來!
就連時間都可以精確到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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