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26日,夜,像一塊巨大的絨毯裹罩著廣西德保縣城。通往縣城的公路在一簇簇茂密的樹葉掩映下,顯得神秘莫測。
子夜時分,一輛從廣西首府南寧市開往德保縣城的長途臥鋪汽車即將駛到終點站。
突然,天空烏雲翻滾,雷聲隆隆,閃電道道,狂風夾著黃豆粒般大的雨點向地麵襲來。頃刻間,除了紗幔般的雨煙外,什麼也看不清。發狂的老天,簡直要蕩滌大地的一切。
此刻,臥鋪班車被陷進了泥潭,儘管司機搬來好多石塊把車輪墊高也無濟於事,乘客們使儘全身力氣在車屁股後推,可是車子隻是搖晃了幾下,又回到原來位置不動了。
“咣當”一聲,一隻鐵皮箱從班車頂上放貨的地方滾落下來,隨即溢出令人惡心的腐屍臭味,驚恐的乘客一看便目瞪口呆,慌忙往四處跑開。
司機臉皮鐵青,驚恐地咒罵這個可恨的鐵皮箱,咒罵托運箱子的人給他的生意帶來不吉利……
電話報警,警車緊急出動,德保縣公安局刑偵隊員們勘查現場。
箱子裡裝的是死屍。死者看上去25歲以下,手腳都被繩索綁得結結實實,嘴巴被用膠布封住。奇怪的是,細心的法醫將屍體檢查幾遍,均未發現死者身上留有被刀、槍、鈍器傷過的痕跡。勘查表明,這裡不是第一現場,隻是棄屍毀滅證據之地。
據偵查人員分析,殺人的第一現場極有可能是在離德保縣2百多公裡外的始發站南寧市。
為了迅速偵破此案,南寧市公安局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的指示,派出法醫、偵查員、技術員前往德保現場勘驗。他們詳細聽取了第一次現場勘查的報告,列出了一條條質疑,接著,對鐵皮箱內的腐屍再次進行了檢驗,作出了以下判斷:
一是根據屍體腐敗程度,和現場環境、當時氣候,推算死亡時間距發現屍體時間在4天以上,即被害時間應在7月23日以前;
二是根據屍體的手腳被捆綁、嘴巴被膠布封住,說明案犯事先有了準備,是預謀殺人;
三是從死者身上搜出一張身份證,名叫周順,家住南寧市星湖路28號科學器材公司宿舍,由此推斷殺人第一現場在南寧市區,移屍到德保縣匿屍,說明案犯相當熟悉德保情況。
專案組迅速組成,展開了偵破工作。
專案組組長、南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顏石廉與德保縣公安局領導交換了一下意見後堅定地說:把工作重心移到南寧市區,電告市局刑偵支隊迅速派出刑偵人員,把查清周順的真實身份與抓捕案犯結合起來,儘快破案。
經過南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偵查員日夜奮戰,很快查明了死者身份:周順,男,23歲,係農業銀行南寧市分行相思湖分理處代辦員。
據該銀行分理處的領導和職員們反映:7月22日晚,周順與該分理處的幾個職員在印刷廠宿舍玩麻將。大約在晚上10時左右,周順的bp機響了好幾次,他出去打電話複機再沒見他的人影,使玩興正濃的牌友們十分掃興,有一位細心的職員還在周順走後聽到摩托車的聲音。翌日早晨,有一個不願透露名字的小姐給分理處掛電話,稱周順已和朋友到外地旅遊,過幾天再回來上班。分理處主任說近日工作很忙,不同意周順請假,讓她轉告他速回工作單位。主任仍不放心,連續幾次打周順的bp機,而周順始終沒複機,人也沒回單位,去向不明。
再經分理處職員認屍,鐵皮箱內的死屍確實為周順。
看來周順被害很有可能與銀行的金錢有關,性質係謀財殺人,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專案組立即派出幾名偵查員前往相思湖分理處,和銀行職員一起查賬,尋找線索和突破口。
經過一夜的清查,發現該分理處有人曾於7月4日用“莫冠盛”的戶名存入10元錢,開了一個農業銀行金穗卡,並兩次以王謀強、韋毅的名義,以“直轄郵劃貸記報單”方式劃了兩筆賬,一次為1378萬元,另一次為1922萬元,以上款項共為330萬元。並已於7月16日、17日、18日、21日4天裡,分成41次從儲蓄所全數提走了現金。
由謀殺案又引出特大盜竊銀行巨款案,偵查員們從現已掌握的情況看,那個殺人凶手完全有可能與死者合謀盜竊銀行巨款,因分贓等原因而出了人命案。如果擒獲了殺人凶手,也就逮住了盜竊銀行巨款的犯罪分子。
押送鐵皮箱的旅客是當過律師的梁振光。
梁振光自稱受同鄉朋友趙國文之托,運送這隻鐵皮箱回德保掩埋掉。梁振光魂不守舍,行動反常,有參與作案的嫌疑。因此,傳訊梁振光,從梁振光身上打開缺口,是破獲此案的重要一環。
麵對精通法律、能言善辯的梁振光,專案組是有充分思想準備的。
“你叫什麼名字?”擔任主審的支隊長吳沛吉問道。
“我叫梁振光,當過律師,現在南寧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當法律顧問。”梁振光強作鎮定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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